关于下达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基金 (600元内)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湿地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第一批)的通知》(湘财农指〔2022〕87号)、原省移民局《关于移民后扶项目计划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移发〔2017〕22号)、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移民后期扶持到县项目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22〕302号)的规定要求,经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湖南移民综合管理系统报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益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备案,现下达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600元内)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资金
2023年我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核定指标35911人,其中直补到人9641人,项目扶持26270人,当年自然减员196人(其中直补人口165人),累计减员人数2631人,减员资金用于项目扶持。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2023年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投资规模2154.66万元。
二、计划项目的内容
2023年后扶项目内容如下 :
A部分:(8个项目,投资157.86万元)
1.基础设施类新农村建设类项目2个,投资41万元;
2.基础设施类道路交通类项目2个,投资28.56万元;
3.基础设施类生态及环境项目1个,投资40万元;
4.农田口粮田及水利配套项目 2个,投资42.74万元;
5.其他费用类项目1个,投资5.56万元。
B部分:(73个项目,投资1418.34万元)
1.农田口粮田及水利配套项目25个,资金378.1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个,投资676.24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项目15个,投资346.4万元;道路交通项目15个,投资329.84万元;
3.生产开发项目18个,资金364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17个,投资344万元;二三产业类项目1个,投资20万元。
三、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各项目镇、街道办事、中心要严格按照沅江市基本建设程序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1号)组织项目实施,如期如质完成各项移民项目建设任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截留、挪用移民项目资金。项目计划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