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549033 发布机构:沅江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2-03-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现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是为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二是制订计划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使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我局根据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2021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等计划方案,并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了矛盾排查机制保障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理论学习,将法治相关的理论知识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专题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多次专题学习;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学习《七五普法读本》《党内法规200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如法网的学习,并如数参与通过学法考试,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和理论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单位职能

1.持续向园区和乡镇(街道)放权赋能。一是印发实施《沅江市赋予湖南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二批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赋予园区34项经济管理权限(委托下放13项,服务前移18项,审批直报3项);印发实施《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沅江市赋予镇(街道)第二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市文旅广体局、城管局、民政局等12个部门下放事项50项。二是开展放权赋权“回头看”,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放权赋权“回头看”的通知》(沅审改办发〔2021〕3号),进一步明确主要任务、实施范围和实施步骤。围绕主要任务,组织高新区、12个镇(街道)、21个市直部门开展深入细致的对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列出自查梳理表,逐项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向6个单位下发了问题交办函,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和运行机制。出台《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行政权力下放、承接和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沅审改办发〔2021〕8号),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管理要求。

2.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及收费一律取消。一是组织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组织市直有关单位按照湘政办发〔2019〕50号文件规定认真清理本单位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根据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归并情况,清理规范各单位中介服务事项,汇总形成《沅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初稿),与2016年第一批、2018年第二批合计相比减少16项。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初稿)反馈给市直相关单位进行确认,并将本部门需补充或调整的事项反馈至审改办。三是进行合法性审查。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相关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事项名称、设置依据等进行核准校正,确认形成《沅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73项)。四是公布实施。《清单》经第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以沅政办发〔2021〕12号文件印发,并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今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认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五是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指南。中介服务涉及的13个审批单位已对照《沅江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本单位在沅江市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摸底,并指导督促编制服务指南,规范收费行为,明确服务时限,确定投诉渠道,报送了《沅江市中介服务机构信息摸底表》和《沅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指南》。

3.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一是结合目录动态调整工作,全面完善市、镇(街道)两级实施清单和权责清单,对清单中的基础要素进行规范、统一,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形成标准化办事指南信息,做到事项清单“应有全有、应容尽容”。截止11月18日,我市市本级已引用事项5435项,已发布实施清单5355项,发布率98.5%,应填报权责清单4853项,已发布4832项,发布率99.6%;镇村已引用事项17348项,已发布实施清单17348项,发布率100%,应填报权责清单2402项,已发布2402项,发布率100%。二是对本区域内事项实施清单的共性要素“应统尽统”。针对“法定办结时间不一”“办事材料不统一”等问题,我市各职能部门以益阳市上级主管部门填报事项要素为标准进行整改规范,初步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要素的统一。

(三)深入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上刊登全市法治文化动态信息,大力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法治相关知识,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助力;在政务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播放民法典等法律相关知识。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活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条文,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法治保障规范化公正化等目标,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打造公开透明、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6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三是线上线下积极参与各类精神文明建设知识宣传,张贴法治建设宣传标语等。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2021年度本单位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需要加强。二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证明事项清单未按要求公布。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各类措施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单位职工法律素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到学以致用。同时,扩大法治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充实内容、贴近生活,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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