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信息中心、各股室(中心):
《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已经局会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0月23日
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有资产清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沅江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对全局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局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管理状况,通过摸清家底、强化管理,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财产清查。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二)资产登记。对全局清理核实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归档形成工作台账。
(三)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结果,防止前清后乱。
三、清查基准和清查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清查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
(二)清查范围
1.基本情况清理。对本单位机关及二级机构的单位性质、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确定基本清查单位,明确工作范围。
2.账务清理。对本单位及二级机构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款项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保证本单位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3.财产清查。对本单位及二级机构的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和负债以及本单位的经费渠道和支出情况等的清查。要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及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和核查,以及做好本单位有关抵押、担保、出租资产等事项的清理。并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至10月19日)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学习掌握沅江市国有资产清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二是制定完善《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有资产清查方案》,三是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营造全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阶段(10月20日至11月9日)
单位清查内容如下:
1.填报国有资产清查报表,核对单位实际资产与账面资产。
2.填报单位资产损溢表和报废、报损表。
(三)总结上报阶段(11月10日至11月19日)
由局资产清查小组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核查,财务人员核对资产账目,归档总结后进行汇总上报。
(四)迎检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
确保本局资产清查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做好迎接市财政局重点抽查检查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陈松保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佑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劲松同志,政务信息中心主任何丽梅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股股长李爱华同志为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日常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明确责任,实事求是。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好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按时完成清查任务,如实按期上报清查结果,无清查所列资产的,按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