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徐国强政务开除处分的决定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74147 发布机构: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2021-07-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徐国强,男,1967年11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2302196*****0010,汉族,初中文化。于1984年招聘为我单位职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9年8月8日被沅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湘0981刑初154号)。

依据徐国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经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国强政务开除处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内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内,按照规定向沅江市农业农村局或者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

 

 

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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