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沅江市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帮扶措施二十条》,夯实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保障工作,实现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的总体目标,结合沅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沅江市域范围内吸纳全市认定的11个专业渔村的退捕渔民(包括三个认定类别:专业渔民、持证兼业渔民、其他持证渔民)5人及以上就业的企业。已享受《沅江市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帮扶措施二十条》中其他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
二、适用期限
禁捕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企业与退捕渔民签订就业合同初始时间为准。
三、申报条件
1、拥有合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与退捕渔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了两年以上就业合同;
3、企业在申报时退捕渔民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且仍在本企业连续工作。
四、奖励标准
吸纳5至10人就业的企业奖励10000元;吸纳11至20人就业的企业奖励20000元;吸纳2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奖励30000元。
五、申报所需资料
1、奖励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对公账户复印件;
4、在规定时间内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就业合同并在岗的退捕渔民花名册(企业法人签字并企业盖章)
5、企业与退捕渔民签订的就业合同复印件;
6、退捕渔民在本企业近一年内每月工资发放明细复印件。
六、严格审核程序
第一步: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并准备好申报所需材料报“一帮一”办,市“一帮一”办指导填写并负责收集。
第二步:市“一帮一”办(含包村工作组组长、就业渔民所在村支书)核实在企业就业的退捕渔民身份类别,审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走访渔民和与渔民一同上班的同事,进行调查和初审。审核无异议后,市“一帮一”办初审人员在《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审核表》(附件2)审核栏内签字。初审人员对企业安排退捕渔民就业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步:市“一帮一”办填报《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汇总表》(附件3),并在企业所属镇及渔民所属村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未收到举报或举报查实无异议后,报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蔡庆(电话/微信:15387373401)。
第四步: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情况,由市“一帮一”办牵头,“一帮一”工作组、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禁捕退捕办等单位成立市级审核小组,实地走访企业、渔民及与渔民一起上班的职工,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渔民工资发放表及就业合同等资料,审核无异议后,由审核小组牵头人在《审报表》审核栏内签字,并加盖禁捕退捕办公室公章,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禁捕退捕办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拨付补贴资金。
七、强化责任追究
为使我市积极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审核工作,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核原则,对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不实、把关不严,甚至有意弄虚作假,导致申报数据不真、不实者,一律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对企业造假或伙同渔民订立攻守同盟,伪造劳动合同、工资凭证者,在审核过程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奖励资格;如果在获取奖励资金后经举报查实造假者,一律追缴非法所获资金,并对企业和合伙造假者,以非法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论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八、本细则由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申报表
附件2: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审核表
附件3: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汇总表
附件4: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就业合同并在岗的退捕渔民花名册
沅江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
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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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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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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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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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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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是否沅江地域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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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捕渔民是否继续在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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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两年以上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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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安排退捕渔民5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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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附后) |
1、对公账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所有退捕渔民就业合同复印件 4、渔民在企业近一年每月工资发放复印件 5、在规定时间内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就业合同并在岗的退捕渔民花名册(企业主签名并企业盖章) |
1、《申报表》内容由“一帮一”办收集初审,并指导企业填好表格、收集好相关材料,材料附表后。
2、申报条件:填“是”或“否”;
3、申报材料:需收集整理的各项材料附表后。
附件2:
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审核表
“一帮一”办(含包村工作组组长、就业渔民所在村支书)关于渔民类别及申报材料完整性、准确性 初审意见: 在本企业就业渔民所在村支书签字: 包村工作组长签字: “一帮一”办初审人员签字: 2022 年 月 日 |
“一帮一”专班、市财政局、市禁捕退捕办、市市监局 审核意见: 联审小组组长签字(禁捕退捕办盖章): 2022年 月 日 |
附件3:
沅江市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企业奖励汇总表
序号 |
所属镇村 |
企业名称 |
办公电话 |
对公账户 |
奖补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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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签订两年以上就业合同并在岗的退捕渔民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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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籍所在镇村 |
姓 名 |
渔民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年、月、日 |
合同签订年数 |
是否工作满一年 |
渔民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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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