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域范围内,11个专业渔村转产从事种养业的退捕渔民,包括专业渔民、持证兼业渔民、其他持证渔民。单纯出资入股、退捕渔民未直接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不在奖补范围。
三、申报条件
5、申报人无非法上访和非法捕捞行为。
3、畜禽养殖:退捕渔民从事适度规模畜禽养殖且保持正常经营的,免费为其提供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
从事生猪养殖年出栏100-1000头奖励1万元;年出栏1001-3000头奖励2万元;年出栏3001-5000头奖励4万元;年出栏5000头以上奖励5万元。
从事禽类养殖年出笼5000-10000羽奖励1万元;年出笼10001-30000羽奖励2万元;年出笼30001-50000羽奖励4万元;年出笼50000羽以上奖励5万元。
第五步:退捕渔民将上述《申报表》交所属渔村“一帮一”工作组。由“一帮一”工作组填报该村《沅江市退捕渔民从事种养业奖补汇总表》(附件2),并在所属渔村张贴或微信群内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未收到举报或举报查实无异议后,报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蔡庆(电话/微信:15387373401)。
为使奖补政策既落到实处,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审核工作,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核原则,对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不实、把关不严,甚至有意弄虚作假,导致申报数据不真、不实者,一律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沅江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
沅江市退捕渔民从事种养业奖补申报表 |
|||||
申报奖补金额 |
|||||
申报奖补金额 |
|||||
申报奖补金额 |
|||||
申报奖补金额 |
|||||
附件4:
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已知晓申报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本人)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申报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本单位(本人)在《沅江市退捕渔民从事种养业奖补申报表》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准确有效,单位名称、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无缺字、多字、错字,因本单位(本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而影响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的,本单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4、本单位(本人)无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无非法上访、非法捕捞、涉黑涉恶、“大棚房”问题、偷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5、如违背以上承诺,本单位(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主体或申报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