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殖场户粪污设备购置资金奖补方案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98174 发布机构: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发文日期:2021-11-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补充细则》的通知(沅政办函[2021]5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对种养殖场户粪污设备购置进行了调整,由“政府统一采购”调整为“由农户自行购买,为全面推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完善粪污治理设备的购置与管理,制定《沅江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殖场户粪污设备购置资金奖补方案》。

一、粪污设备购置申报审定程序

1、种养殖户自主申报,并填好《粪污设备购置申请表》,报乡镇初审。

2、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种养殖户的《粪污设备购置申请表》后,按照<沅江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补充细则》要求进行审核,合格的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市(县)级审核。

3、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初审后组织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单位专业人员对种养殖户申报进行审定核符合的加盖单位印章。

二、奖补类型和标准:

1、先购后补,奖补金额为设备购买金额的50%。

2、沼液运输车:购置中联重科的中标ZBF5070GXEEQE6吸污车,单价19.6万元,每辆车奖补9.8万元。

3、固液分离机(干湿分离机):价格参照湖南清辉机械有限公司固液分离机9GY12型价格2.38万元,每台奖补1.19万元

4、刮粪机:蛋鸡场皮带清粪机每万羽奖补3万元, 猪场刮粪机每组奖补0.4万元。

5、高压泵、增压泵、切割泵:按每台0.28万元均价每台奖补0.14万元。

5、有机肥加工设备:因种类多,单价不好确定,以采购合同价格为基数实施奖补。

6、设备购置须凭税务发票实施奖补,如果设备购买价(发票价)高于以上价格规定,按以上规定价实施奖补,如果设备购买价(发票价)低于以上价格规定,则按设备购买价(发票价)实施奖补。

      

             沅江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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