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中共沅江市委、沅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沅江市机构改革方案》,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撤销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内设机构承担,人员编制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不再保留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局牌子。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