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三) 规划财务股。编制全市应急管理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工作。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六)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日常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新闻宣传和教育训练股(科技和信息化股)。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八)工贸行业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十)救灾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十一)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全市消防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十二)防汛抗旱股。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沅江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政工室。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工室日常工作由人事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