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消﹝2023﹞5号 签发人:黎军
关于明确沅江市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湘政办发[2013]48号,以下简称《规定》),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切实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确定以下14家单位为沅江市火灾高危单位:
沅江市天成大酒店
湖南卓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原沅江市广通大酒店)
沅江昇誉廷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沅江市湘北市场
湖南天下洞庭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石矶湖粮食储备库)
湖南赤山粮食储备库
琼湖粮食储备库
沅江市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
湖南省祥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城市之星商业广场)
湖南新马制衣有限公司
沅江市政通学前教育中心
湖南沅江赤蜂农化有限公司
中石化销售湖南益阳石油分公司赤山油库
湖南鸿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沅江油库(暂停营业)
各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第十七条、《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8〕36号)第十六条和《规定》要求,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采取更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人员和装备器材配备,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严格实行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14日
报:沅江市人民政府 送: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沅江市应急管理局 |
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