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2019年编办三定方案,沅江市统计局设置办公室、人事股、法规检查股、综合统计股、经济统计股五个股室。下设城乡调查队、普查中心两个二级机构。
(二)人员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共有编制数26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4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全市统计单位进行督查,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改革;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计划、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完成全国、全省性的各类普查任务、专项调查任务和抽样调查任务。
(4)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调研、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计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执行统计法规,并实施检查监督;维护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者的合法权利,查处各种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
(7)管理或代为管理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和普查中心,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企业调查工作和各项普查工作。
(8)负责全市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宣传、统计教育、统计职称和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2019年我局收入合计44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2.95万元,年中预算追加122.76万元(包括四经普两员补助经费70万元,城乡居民收入电子记账经费10万元,2019年省级基层统计调查补助经费和统计抽样调查经费17.54万元,2019年工资调资、绩效考核奖金、车补等),其他收入7万元。上年年末结转69.82万(因清理以前年度往来帐、调减年初财政应返额度,该数据相比去年年末结转已有变动)。
2019年支出合计4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8万元,项目支出237.32万元。本年年末结转41.42万元。
(一)基本支出
1、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233.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7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2019年年末基本支出结转7.89万元。
2、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实际支出1.37万元。实际支出与2018年的1.15万元相比,上升19.13%,其中:公务接待费1.3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我局业务类项目支出共计237.3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39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88.42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72.41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0.10万元。业务类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年鉴印刷、专项工作、五个百户调查及差旅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济普查工作等的开展。2019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与结余为33.53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单位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单位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2019年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突出抓好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局党组坚持“围绕统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做到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强国”参学率达100%,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党员思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实行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注重正向舆论引导,加强正反面案例宣传教育,与党建、日常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三是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每月开展至少一次下村对接走访活动。全体帮扶队员实地走访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全面掌握致贫原因、生产生活现状、家庭收入等,积极献言献策,做好脱贫攻坚的帮扶工作。
(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国家统计改革进程的要求,我们分期分批对乡镇基层统计人员、“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和全市粮食监测抽样调查农户、城乡居民一体化调查户及有关人员进行了统计基础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及时做好企业入规和联网直报工作。对我市符合“四上”条件的企业,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及时引导企业入规。对拟入规企业,重点核实其营业执照、营业收入及税收等主要达规条件指标,并实地查看企业的生产场地和经营规模。入库企业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从报表培训、催报、审核等环节都认真做牢做实。
(三)加强统计调查,推进统计制度改革
一是开展了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局专业同志对全市15个抽样点的45个调查样方,2000多块地块的两季水稻生长情况进行了调查,为我市水稻生产情况的数据测算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开展了城乡住户调查120户电子记账工作,全面实现了电子化记账,为准确做好抽样调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成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数据审核、改错验收、质量抽查等工作。
(四)加强统计执法,开展统计巡查工作
2019年我局对辖区内20个单位开展了统计巡查。巡查主要是检查乡镇及基层单位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情况;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等。
(五)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我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立足于早规划、早部署、早安排,竭力克服资金不足、人员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力保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不松劲、不欠账。通过全市上下的齐心协力,截至10月25日,我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12件15个考核指标已全部或超额完成任务。
(六)加强资金管理,把好资金“支出关”
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基本支出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机关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做到不铺张浪费,开源节流。2019年我局没有一起出国出境考察的情况,廉政建设情况良好,努力做到使有限的经费保证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公开透明
2019年我局在本单位及沅江市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并对“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收支情况也进行了公示,做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比如,由于上级交办统计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六、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