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沅江市市场监管系统大力查处餐饮浪费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现公布一例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2024年10月30日,沅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沅江市泗湖山镇聚源酒楼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