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22个,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5个,下辖13个监督管理所。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21年末,我局实有在职人员25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5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权限内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检验检测工作、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全局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离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基本的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坚持“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人员经费支出都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公用经费严格按照《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年初总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我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311.61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661.61万元,非税拨款650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31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32.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79.6万元。
3、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2021年,我局预算内财政拨款收入实际数为3906.90万元,比预算数增加595.29万元。增加情况如下:上级专项拨款40.26万元,本级财政增拨555.03万元(主要为工资调标、绩效考核奖金、公车补贴、死亡抚恤金、禁捕退捕、食品安全等专项追加经费)。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我局本年收入决算数为400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6.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其他收入97.57万元。
5、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2021年,我局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22.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4.92万元,占总支出的69.98%;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16万元,占总支出的26.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5万元,占总支出的1.82%;资本性支出87.19万元,占总支出的2.17%。
2021年,我局当年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最新要求,年末结余统一收回。累计结余195.18万元。
6、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7、“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与上年比较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4.61万元,预算完成率为41.74%,比上年减少了0.45万元,下降幅度为2.96%。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48万元,预算完成率为34.8%,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涨幅度为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1.1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44.52%,比上年减少0.45万元,下降幅度为3.84%,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精简费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体投入情况
2021年,按照本年预算,本级财政安排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155万元,质量安全监管专项143.5万元,市场秩序执法专项113.4万元,药品和医疗器械稽查专项35.7万元,市场主体管理150万元,信息化建设10万元,其他专项172万元,合计安排专项资金779.6万元。这些资金在本年度内已全部落实到位,并按进程全部投入到我局的各项专项工作中。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我局项目支出912.54万元。其中,按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825.35万元,资本性支出87.1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37.77万元,税收事务支出19.15万元,知识产权事务支出20.1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万元,农业农村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99.17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我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笔专项资金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项目的申报也严格按照省和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目前我局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凡涉及重大项目的,我局都按规定报市财政局审批,并公开招投标。在项目实施阶段,我局专项领导小组全程跟踪监督,以便适时调整项目进程,顺利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所有专项资金都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了资金的管理。建立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评价为资金分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部分专项未按进度完成。
2、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资金使用部门不注重收集评价资料,导致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五、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按照“谁使用、谁申报” 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部门绩效评价意识,细化绩效目标,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操作性。
3、加强对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财政资金专项支出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提升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