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2021﹞1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根据《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沅江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财务人事股、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重大项目审计股、重大项目稽查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企业审计股(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政策跟踪审计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审计技术计划股、审计执行股14个职能科室,管理下属二级机构1个,即沅江市建设投资审计中心。
(二)人员情况
市编办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7个,核定机关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20个,年末实有人数行政人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27人,共计61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沅江市审计局是沅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中共沅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委、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主要职责如下: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益阳市、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中央、省、益阳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中央、省、益阳市、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镇、场、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辖区及市属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益阳市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负责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草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组织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11)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纪委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增加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增加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增加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年度基本支出45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73.3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81.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年初总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为424.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246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经济责任审计经费10万元,聘用专家审计费6万元,“金审”工程及信息化建设经费4万元,预算执行及行政专项审计经费8万元,学习培训经费8万元)。
3.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2020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602.82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424.246万元相比追加178.5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整体调资,公务交通补助、绩效考核奖金及年初纳入市级的专项收入(政府投资审计、外购服务100万元等)。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70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01万元,占100%。
5.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2020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2.82万元,其他收入77.95万元,上年结余26.24万元,支出698.95万元,本年结余8.05万元。
6.“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支出7万元。决算支出2.8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比下降2.77万元,减幅率49.73%。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020年度项目支出244.42万元。其中:审计项目专项经费支出49.03万元;经责审计专项1.28万元;精准扶贫项目支出4.07万元;防汛工作经费1.79万元;党建活动经费0.1万元;政府投资审计、外购服务支出100.7万元;学习培训经费支出0.12万元;稳增长项目审计1.67万元;扶贫工作队经费支出11.71万元;上级审计专项支出0.39万元;新冠疫情防控2.61万元;机关搬迁70.95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的来说,2020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2020年除3个已取消的上级审计项目和1个调减的审计项目外,31个审计项目完成现场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通过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27427万元,上缴财政金额5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4141万元。对11个市直单位、镇街道的15名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违规金额78.3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082.13万。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80条,发表各类信息72篇,报送《审计要情》7期。政府投资审计核减工程造价4572.55万元,审减率11%,为财政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完成市委、市纪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中心工作14项。2020年获省审计厅通联工作先进单位;沅江市新湾镇原党委书记李春华、原镇长汤国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获益阳市2020年度区县(市)审计质量考核表彰项目;获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仍存在细微差异。
2.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固定资产折损,未及时进行清理。
(二)有关建议
1.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2.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资产采购、使用以及报废各环节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浪费。
沅江市审计局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