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250383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7-0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审计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 9


目 录

 

第一部分 沅江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沅江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沅江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沅江市审计局是沅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中共沅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委、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益阳市、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益阳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直有关部门、镇场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中央、省、益阳市、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镇、场、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辖区及市属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益阳市级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草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组织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市纪委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增加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增加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增加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

二、机构设置

沅江市审计局内设办公室、财务人事股、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重大项目审计股、重大项目稽查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企业审计股(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政策跟踪审计股、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股、审计技术计划股、审计执行股14个职能科室,管理下属二级机构1个,即沅江市建设投资审计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沅江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沅江市审计局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沅江市审计局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审计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沅江市审计局2019年度本年收入692.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55万元,收入合计793.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88万元,增长4.65%;本年支出765.6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49万元。主要原因:普调工资;审计专项的增加导致审计业务专项支出增多。

二、关于2019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15万元,占99.36%;其他收入4.43 万元,占0.64%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76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72万元,占 57.3%;项目支出326.92万元,占42.7%

 四、关于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79万元,增长3.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2.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85万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普调工资;审计专项的增加导致审计业务专项支出增多。

五、关于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8.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8万元,增长0.8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2.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85万元,增长13.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38.33万元,占 96.87%

2. 住房保障支出23.88万元,占3.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审计事务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 411.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2.  审计事务审计业务财政拨款支出187.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公用经费。

3.  住房改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3.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经费。

六、关于沅江市审计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7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支出5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七、关于沅江市审计局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关于沅江市审计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预算的79.5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完成预算的79.57%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57万元,占100%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 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3. 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5.5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接待119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部门、群众来访以及上级和各地部门到我市检查、指导、交流。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20201号)文件要求,我局科学、公正的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评价,并向市财政局报送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同时将报告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沅江市审计局的所有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基本实现收支平衡。较好的完成了政府投资审计、购买服务等项目,并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履行一般审计项目规定的流程和审理、业务会议、审批签发程序,严格审计报告和公告制度。政府投资审计报告中,除反映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的审定结论外,还增加了披露超合同价、超投资的原因,揭示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资控制、土地征用、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将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报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同时加大审计结果对外公告力度和审计整改力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沅江市财政局要求,沅江市审计局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的来说,2019年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2019年共出具审计报告20篇、结果报告11篇、审计工作报告2篇,发表审计经验材料1篇,公开审计结果14篇,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8955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731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82241万元)。对12个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件,移送处理人员3名。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80条,发表各类信息51篇,报送《审计要情》1期。政府投资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825.99万元。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中心工作15项。7月,沅江市审计局获沅江市2019年度全市绩效考核优秀奖。2019年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了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19年度获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全年有1个审计项目被湖南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4项审计技术成果获湖南省审计厅表彰,其中1项获优秀奖,2项获应用奖,1项获鼓励奖;6项审计技术成果获益阳市审计局表彰,其中3项获优秀奖,3项获应用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度本年收入692.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55万元,收入合计793.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88万元,增长4.65%;增加数为2019年度预算调整追加审计专项支出。

2019年度决算支出76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72万元,项目支出326.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12万元,较上年减少34.04万元,减少59.59%,主要原因是:去年进行了办公室小型维修,今年恢复正常运行。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44.9万元,系采购聘请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0家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进行专项审计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沅江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审计机关下拨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工作经费、课题研究费以及其他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审计、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沅江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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