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固定资产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一环。固定资产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单位对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但因为固定资产具有价值较高、使用周期较长、使用地点较为分散的特点,无形中也增加了单位在管理上的难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更有甚者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通过审计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在日常工作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只注重经费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不健全。资产领用及保管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造成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虽明确规定了单位每年应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入库使用等都需要经办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但实际上这些规定并未执行,形同虚设。
二是资产购置费用化处理,未按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购入资产时未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区分,而是全部计入当期费用支出。
三是单位部门频繁变动,资产移交工作并未履行相关手续。例如有的固定资产账面上隶属于A二级机构,但实际上却在B二级机构使用。
四是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固定资产进行采购时,往往只记录、核算资产成本,但是常忽视资产登记,尤其是缺少固定资产卡片账。此外,近几年各单位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系统软件类资产配置不断增加,但对此类资产的确认概念模糊不清,系统软件类资产存在错记、漏记的问题。
五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不规范。有些单位早年建造办公楼等时,在在建工程中进行会计核算,工程竣工结束后,没有对该部分在建工程进行固定资产的转入。多年后,不仅依然可查到相关的在建工程记录,而且资产盘点时出现固定资产盘盈现象,造成账实不符。
六是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报废或调出的处理不规范,导致很多已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项目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核销。
七是没有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账、实”相符,这一目标不仅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正确,还要求其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核对相符。这就需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但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由于人员配置、部门分工等因素,没有做到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会出现账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与实物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
八是固定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按照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核销等现象,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产生违纪问题。
九是固定资产的计价不准确。单位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完整,设备购置往往不包括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车辆购置不包括车辆购置附加费;对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所发生的增值费用,也不记入相应的固定资产账户中。
十是有些单位购置固定资产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逃避政府采购的监督。
经济责任股 孙林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