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卫东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第1期)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151846 发布机构:沅江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5-04-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沅江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沅江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沅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张卫东同志2021年5月至2024年9月任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市住建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张卫东同志及任职单位基本情况

  张卫东同志于2021年5月起任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市住建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管理工作;贯彻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范、标准、定额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主题服务窗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股、法制股等8个股室;下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市住房制度改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房改办)、市政建设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重点办)、市物业服务中心、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等10个二级机构。2024年9月末定编98人(行政编22人,事业编76人),在职人员127人(行政编21人,事业编73人,退伍未安置编制人员8人,劳派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57人,遗属5人。

  2024年9月末,市住建局净资产总额2055.51万元。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一)政策措施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

  1.协税完成情况。张卫东同志任职期间,协助完成建安税协税任务29204万元,完成房地产协税任务56488万元。

  2.立项争资完成情况。张卫东同志任期完成立项争资25425万元,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市住建局的经济任务指标。

  3.城市重点建设情况。一是坚持片区化改造,一体推进完整社区、绿色社区创建,切实提高老旧小区的改造水平。2021年至2024年度合计改造98个老旧小区,涉及11197户,总投资36559万元。二是实施完成了漉湖、南洞庭湿地中心污水处理项目和四季红、阳罗洲、共华、黄茅洲、新湾等5处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实现了建制镇、中心、街道污水处理全覆盖。三是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23年已完成下琼湖、湖景1号湖汊的整治任务,2024年实施了石矶湖、活鱼塘黑臭水体项目治理。四是草尾镇和平村的益阳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22年12月起试运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获2023年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奖。

  4.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沅江市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方面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先进,其中:2021年全省排名第20名,2022年全省排名第12名,2023年全省排名第6名。

  5.房地产管理情况。一是保交楼、稳民生。我市保交房项目共有4个,待交付房屋1712套,交付完成1541套,交付率90.01%。二是出台了《关于促进沅江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优化金融、入学、土地、财税等12条具体措施。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

  审计查阅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纪要、记录和座谈走访,张卫东同志任职期间内,在制度制定、大额资金使用、机关建设和项目建设等重大经济事项方面基本进行了集体讨论,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

  (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

  1.内部控制基本健全。张卫东同志任期对《机关管理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强化了单位的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基本规范。

  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中虽对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进行了明确规范,但未明确实行公函制度。

  《奖惩制度》中对在中央级、省级、益阳级、沅江级媒体发表(或内刊采纳)的新闻信息分别按每篇3000元、2000元、600元、200元奖励,该奖励标准与市纪委、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沅江市调研信息(理论、舆情)、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刊发奖励办法>的通知》(沅纪联〔2017〕3号)文件精神相违背,奖励标准偏高。

  2.机关财务运行整体情况基本合规。张卫东同志任期事业经费基本得到保障,财务运行整体情况基本合规。市住建局账面反映2021年5月至2024年9月收入总额1723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63.93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40万元,其他收入65.40万元;费用总额17572.35万元;任职期间盈余-339.62万元,2021年5月初累计盈余2375.11万元,期间调减盈余0.10万元,2024年9月末累计盈余2035.39万元。

  (四)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张卫东同志任期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基本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审计期间,审计组张贴了审计公告,进行了个别访谈,通过审查市住建局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相关资料,未发现张卫东同志存在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

  张卫东同志本人于2022年因对应管的工作和参与决定的工作未履行职责被沅江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有7人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原因被沅江市纪委监委给予处分。

  审计中发现重大政策执行及经济责任履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方面和市重点办管理方面等存在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和责任界定

  (一)重大政策执行及经济责任履行方面

  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

  2.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号混乱

  3.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

  (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

  1.长期配备编外人员,机关支出压力大

  2.市房改办违规审批各单位出售1999年之前的存量公有住房手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市房改办审核出售存量公有住房产权手续时把关不严,计价标准随意性大

  4.检测费使用不规范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2.单位违规出借资金给个人

  3.无预算拨款

  4.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

  5.电子卖场采购程序管理不规范

  6.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7.房屋出租收入未入非税收入

  (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1.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

  2.维修资金利息收入未计入业主分户账户

  3.物业维修工程费用未按规定进行造价审核

  4.多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5.物业维修资金未按规定分摊至业主账户

  (五)市重点办管理方面

  1. 随意调整合同约定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投资超标

  2.未记固定资产

  3.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未按计划完成

  4.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不规范

  5.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四)责任界定

  对上述问题,住建局张卫东同志均表示认可,沅江市审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张卫东同志应负领导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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