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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26259
发布机构:沅江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2021-07-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沅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公开招聘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
本次计划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1名。具体的职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日(如:最高年龄限制30岁是指1990年8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限制依此类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报考医师类职位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
(8)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有关回避情形依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3.学历与专业认定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职位。学历的认定以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依据。专业审查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依据。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由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是否符合职位所设的专业要求。
(2)职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职位的限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师范类专业的认定。其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应当有“教育”或“师范”二字,如没有,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科目,且成绩合格);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专业为“师范”);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大学公章或档案提供部门公章。
职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报考者暂时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且书面承诺在2021年12月30日以前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4日的工作时间内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地址:金竹路劳动保障小区。
5.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3张1寸同底近期彩照;
(4)诚信报考承诺书;
(5)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1.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职位代码为:P1、P6、P9、P14、P17、P20、P23、P24、P28、P32、P35、P36、P39、P40、P46、P47、P52、P53、P55、P62、P64、P68、P69、WJ18、WJ28的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写作占60%。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系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名称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卫健系统招聘的医学类职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名称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占90%,公共基础知识占10%。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名称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8月11日至13日的工作时间内到人社局417室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卫健系统的招聘职位不进行面试,其考生的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2)其他职位都需进行面试。
(3)面试对象的确定。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最后一名不能区分高低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数两倍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招聘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4)面试形式。教育系统招聘初高中教师职位面试形式为上微课与答辩方式,幼师职位面试形式为上微课与幼师专业技能展示方式,其他职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5)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得入围体检。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卫健系统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造成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递补不超过1次)
1.体检的时间: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时间及地点。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每个考生只能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重点考察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要重点核实招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1.对通过体检、考核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受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资格审查等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示及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通知均在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掌握考试的相关信息。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三)考生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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