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156885 发布机构:沅江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2025-12-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以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持续深化林业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法治引领根基筑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年初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理论。每月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1,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党员干部55人参加在线法治测试,测试平均得分均在85分以上,通过率100%124日是国家宪法日,组织单位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进行宪法宣誓仪式,重温宪法内容和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提升了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全力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坚决打击破坏我市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部门协调,形成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巡查监管的方式开展林业执法,及时制止并查处涉林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3起,其中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移交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7起,资源林政股移交违法使用林地案件6起,共行政处罚16人。二是信息共享,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工作取得成效。沅江市林业局执法股与沅江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保护站开展鸟类保护清网行动4次,强化了全市鸟类保护。三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20余次,主要以森林督查,林地专项行动,湿地及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执法宣传,赤山岛樟树保护专项行动为重点,联合部门单位属地乡镇调查核实疑似图斑10处。全年以来我开展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共出动200人次,出动车辆40余次,监管林木生产经营(加工)场所18个,发放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400多份拆除销毁捕鸟粘网、地笼网20张。

(三)政务服务质效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明确审批职能归口管理,授权政务窗口首席审批员,57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规范办理。优化审批流程,将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重大件,即办件即时办结,承诺件和重大件办理时限大幅压缩,窗口配备专业设备保障高效运转。制定《沅江市林业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企业宁静日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停征育林基金,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切实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事项、依据、程序及权利救济方式等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书、年度执法数据等内容,实现执法信息全链条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接受行政效能全过程监管,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按照依法行政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巩固法治宣传效果。二是及时宣传法律法规。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宪法周等时间节点,在公园、林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林业政策法规传达到每个基层干部群众,做到林业政策法规家喻户晓。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宣传针对性不足。学习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缺乏贴合林业执法、行政审批等业务的专项培训,干部法治知识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治能力有待提升。宣传覆盖范围偏窄,重点面向系统内部和窗口办事群众,对林区群众、涉林企业的精准化宣传缺失,宣传内容与生产经营需求契合度不高,导致政策知晓度、认同感偏低,全民守法氛围尚未完全形成。(二)执法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薄弱,部分人员缺乏系统法律培训,处置新型、复杂涉林案件的能力不足,存在证据收集不完整、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滞后,依赖传统巡查方式,缺乏无人机、信息化监测设备,偏远林区、自然保护区监管存在盲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机制不畅,联合执法开展不频繁,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合力不足。

(三)法治建设长效机制不健全。法治考核指标较为笼统,缺乏量化标准,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不够紧密,激励约束作用不明显;法治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中心工作融合不深,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法治建设专项经费未单独列支,资金投入有限,制约工作深入推进。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林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精准化法治宣教。建立法治+业务融合培训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干部法治应用能力。拓宽宣传渠道,结合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面向林区群众开展接地气的宣传;针对涉林企业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通过上门宣讲、政策解读会等形式精准推送政策。利用政务大厅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构建常态化宣传格局,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鼓励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倒逼专业素养提升。争取财政支持,配备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搭建信息化执法平台,提升监管精准度。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案卷季度自查制度,邀请专家指导点评,规范案卷制作。

(三)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梳理整合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深化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拓展线上办理范围,加强窗口人员信息化培训,提升一网通办质量。建立涉林企业一对一指导机制,精准解读政策,畅通意见箱、咨询投诉电话等反馈渠道,提升服务满意度。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细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设置量化标准,强化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的衔接。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贯穿林业工作全过程,实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争取财政支持,设立法治建设专项经费,明确使用范围,保障宣教、装备更新、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

我局将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沅江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沅江市林业局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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