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林业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以林业项目建设为载体,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全力推进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班子、强队伍,以党建统揽林业工作全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排查整治各类廉政风险。开展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培养良好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结合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6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营造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推深做实林长制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3号总林长令,调整优化了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夯实“三长四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全市共划分90个管护网格,明确各级正副林长(督察长、警长)304人、监管员16人、科技员30人、执法人员32人,选聘护林员90人,设立林长制公示牌208块。各级林长(督察长、警长)、护林员开展巡林巡湿11880人次,解决涉林涉湿问题15个,有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制定了《沅江市创建林长制示范品牌工作方案》,根据“适地适树、一村一景、一镇一特、绿化美化”的原则,利用好本地生态物种资源,促进好各类林业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财政奖补等投入造林绿化工作中,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全力推进林长制品牌创建工作落地见效。目前,创建沅江市林长制示范品牌入选全省2024年“林长+”工作机制重点项目名单,现已完成蓼叶湖公园、先锋村、小河咀村、龙虎山林场等林长制示范点创建,造林0.7万亩,新造、补植补造20多个绿化树种、18万株乔灌木,修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损的林木1600亩、古树名木37株。
(三)切实加强生态保护
1.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督促协调相关镇、街道、中心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对接联系,累计开展琼湖国家湿地公园、龙虎山森林公园和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日常巡查500余人次,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乱开发、乱占地的行为。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时间节点完成市域生物多样性普查销号工作。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长令工作要求,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强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加大巡护频次。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两年行动和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能力,确保火险火灾零发生。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沅江市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建设,持续巩固松材线虫病治理成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100%。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强力推进林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生态安全。落实《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推进全市152株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常态化。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生态鸟廊建设为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湿地、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巡护,组织开展了湿地日宣传活动,联合志愿者共巡护里程4000多公里,救助麋鹿、鸿雁、凤头鹰、白鹭、戴胜、褐翅鸦鹃等野生动物80余只。结合“洞庭清波”“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宣传和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生态资源违法行为。以沅江市湿地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和沅江市野生动物救护救助站建设为抓手,以保护区欧美黑杨清退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探索湿地合理利用,强化外来物种管控,建设国内唯一一家湿地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2400余亩,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为保护洞庭湖区生物多样性奠定了基础。
4.加强部门联动。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擅自签订25份租赁合同事件,由沅江市林业局牵头,沅江市水利局、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配合,沅江市司法局执法监督指导,各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对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区域违规种植行为依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四)扎实开展生态修复
1.大力开展生态廊道建设。深入开展科学绿化,拓展国土绿化空间,以2021年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长江防护林、省级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完成造林3300亩,油茶新造林120亩(计划200亩)。创新义务植树方式,组织开展送苗下乡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拓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92%以上。
2.认真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了沅江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划定与公布。结合河(湖)长制巡护、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对保护区外湿地开展日常巡护,共开展巡护500余次,未发现新的湿地重大违法事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大通湖湖体及湖泊缓冲带生态修复(沅江市)和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项目。
3.有序推进欧美黑杨清退。牵头开展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杨树砍伐清理退出工作,2024年沅江市计划清退保护区欧美黑杨36963亩,涉及12个镇(街道、中心)和市直单位,截至5月31日已清退36963亩,占计划的100%。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严禁保护区内新植欧美黑杨。
(五)加速推进绿色发展
1.稳步推进林业项目建设。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大通湖湖体及湖泊缓冲带水生态修复项目、松材线虫病、森林火灾预防、林科所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培育等稳步推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涉林营商环境,出具亚开行、彩虹岛等重点项目建设意见20份,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0宗4.52公顷。加强湿地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引进林木种质资源新品种12种。
2.继续保持林业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以胭脂湖先锋村花卉苗木基地为引领,打造全市花卉苗木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集群;以湖南益森沅江枳壳中药研究所为龙头,发展以枳壳、吴茱萸为主的木本药材种植基地;以胭脂湖三眼塘村油茶基地为示范,发展南部丘岗区油茶产业,以“两园两区”为载体,积极探索发展森林康养和森林湿地生态旅游,为“产业强市”注入林业元素。
3.进一步规范林政资源管理。科学编制林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确保规划与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衔接。持续开展2023年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56份,采伐木材74678立方米。建立资源管理“一张图”林湿草审核审批协调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毁林毁湿毁草行为。同时,积极服务全市13余家木材加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24年5月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拍摄工作,指出涉及林业湿地等2个方面的问题及5个信访来件。
1.关于保护区“违规种植死灰复燃”问题,已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对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沅江区域违规种植行为(25份违规租赁合同)依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关于保护区欧美黑杨清退问题,市林业局联合市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印发督查通报1期、督办函3份,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全力以赴清退保护区欧美黑杨等工作。截至5月31日,共清退保护区欧美黑杨24.96万亩。2024年应清退36963亩,目前已清退36963亩,完成率100%。
3.关于信访来件问题,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针对问题列举具体处理、处罚、问责、办理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并将其整理出文预期内及时上报。共计5个来件,完成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林长制工作力量薄弱,林长制示范品牌创建工作保障资金不足,护林员队伍力量薄弱,且专业技术普遍不高。
二是种质资源库建设困难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匮乏,项目建设前期、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经费及租赁林科所职工生产用地等资金压力较大;建设用地性质不符合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要求。
三是林业发展要素保障不足,林业发展资金不足,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专业技术人员严重断层和长期缺乏。3个独立二级机构困难问题多,虽属事业单位,但预算资金不足,干职工不能享受到正常的待遇,不稳定因素较多。特别是代管的新湾镇龙虎山村,因土地等历史遗留问题,维稳压力大。
四是因保护区欧美黑杨砍伐,导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净增长率达不到林长制、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省评考核指标要求。
三、2024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推深做实林长制
按照省、益阳市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林长制纳入市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三长四员”网格化管护体系,加强宣传和日常巡查,不定期开展督查,积极推动全市乡镇林长办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各项资金,组织专干人员,全面完成林长制示范品牌创建工作。
(二)加大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以林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步伐。搞好项目对接,积极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林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
(三)优化林业产业结构
做好沅江乡村绿化与花卉苗木生产融合发展的规划和业务指导,以“两园两区”保护为载体,发展森林康养和森林湿地生态旅游,为“产业强市”注入林业元素。
(四)推进国土科学绿化
加强造林抚育管理,确保造林绿化成效。以一级古树保护修复为重点,加强全市152株古树名木保护修复。
(五)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
加强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龙虎山省级森林公园、琼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做好整改,做好南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后续工作。
(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积极开展湿地、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巡护,根据《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315号)规定,向沅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将采取预防、控制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的措施以及补偿所需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野生动物致害生态奖补资金,通过保险的方式补偿给受害群众。严厉打击破坏湿地和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以沅江市湿地植物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和沅江市野生动物救护救助站建设为抓手,加强植物检疫和松材线虫病巩固治理,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外来物种管控,构建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七)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成大通湖湖体及湖泊缓冲带(沅江瓦岗湖区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和琼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八)开展欧美黑杨清退
对2017年以来所辖保护区内欧美黑杨清退情况进行“回头看”,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遗漏一根,确保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保护区欧美黑杨清退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并加强对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管指导,严禁保护区内新植欧美黑杨,严防欧美黑杨问题反弹及其他湿地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九)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
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森林和湿地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森林和湿地防火各项预防扑救措施的落实。强化森林(苇山)防灭火能力建设,加大森林(苇山)防灭火宣传,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和科学处置。完成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建设县、市、省检查验收,落实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