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申报、谁抚补谁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应突出贫困林场、贫困村、低质低效林地区等重点区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策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内容公示。
4、坚持目标、资金、任务、责任“四到县”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1、补助对象。补助范围包括:国有林中或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中的幼林和中龄林。补助主体包括:国有林场、林科所、苗圃场、村集体、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以及林业大户等森林抚育主体。
2、补助标准。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直接经费是直接付给抚育主体的生产费用,平均补助标准为200元/亩,在抚育总任务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以割灌除草为主和以抚育间伐为主的抚育方式适当调整补助标准。
三、工作程序与方法
1、发布工作方案。沅江市林业局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沅江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
2、组织申报。森林抚育主体按照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案自愿申报,沅江市林业局统一造册登记、审査与公布。
3、申报方式。国有林场、林科所、苗圃场直接向沅江市林业局申报;村集体、农民、农民专业合作、林业大户向当地村委会报告,经村委会核实后登记造册,统一向沅江市林业局申报;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向所属国有林场进行申报。
4、申报范围。申报者必须以取得经营权、且连片森林面积不少于100亩(其中农民可多户连片)的林地进行申报。
5、下达分配计划。沅江市林业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分配方案将计划任务下达到落实到森林抚育主体。
6、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作业前,与各施工主体就抚育地点、抚育面积、抚育方式、作业完成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签订施工合同,确保抚育任务按质如期顺利完成。
7、编制作业设计。沅江市林业局按照森林抚育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组织沅江市林业调查事务中心编制作业设计报益阳市林业局审批。
8、抚育作业施工:施工前要做好辅助工程设施及生产与生活资料的准备,人员组织与培训。涉及采伐的抚育方式,抚育作业必须先批后采,必须按技术要求选择采伐木。抚育作业过程中,搞好质量监督,发现违规作业行为,限期补救与整改,所有工作必须按要求的标准完成。
四、检查验收
依据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与施工合同等,承担抚育任务的主体在完成抚育任务后申请验收。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抚育任务,2020年5月底前完成县级自查。
五、资金拨付
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补贴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资金管理,先验收再付款。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以“一卡通”的方式统一将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六、档案管理
森林抚育项目上级下达的文件、工作方案、作业设计、竣工验收的图、表、卡、总结、调查资料、施工合同等由市林业局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沅江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