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沅编发〔2020〕30号)精神,因局机关部分内设机构属新增“三定”机构,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对新增“三定”机构负责人改任职务,其任职起始时间以机构“三定”前任职时间为准。
李正才同志任市水利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崔哨寰同志任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局机关原所属事业机构按沅编发〔2020〕30号文件变动名称后,其机构其他正副职务人员所任职务名称按沅编发〔2020〕30号文件机构名称,不再另行行文任职,其任职起始时间以机构“三定”前任职时间为准。
特此通知。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