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农业面源污染生态修复项目验收销号的通知》(湘农办函〔2020〕254号)以及《关于印发〈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验收销号标准》(湘农发〔2020〕33号)等文件要求,沅江市农业农村局对照项目销号标准,对项目各项绩效目标的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6日。
验收销号不等同于项目验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验收销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沅江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申诉。
联系人:崔国清
联系电话:151737132786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