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沅江市农业农村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的公示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817329 发布机构: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3-02-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疫情扑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木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制度、规章、措施并组织实施。

15)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16)负责农机制造、农机供油的管理;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

17)依法行使法律、法规、会长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预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

18)指导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公开、会计核算和收益分配;

19)指导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承包合同鉴证、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供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20)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

2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农业局内设股室14个所属事业单位11个,局属二级机构3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科技教育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种业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畜牧水产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沅江市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站、沅江市种子技术服务和备荒种子储备中心、沅江市园艺示范场、沅江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沅江市植保植检站、沅江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沅江市现代农业产业服务中心、沅江市渔业事务中心、沅江市农民素质教育服务中心、沅江市农业项目事务中心、沅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农机事务中心内设股室5个,即:综合办公室、科技质量股、农机装备股、推广培训股、财务股,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处室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专职副局长1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财务室、万子湖工作站、白沙长河工作站、漉湖工作站、莲花岛工作站、赤磊洪道工作站、农产品投入中队、秸秆焚烧中队、屠宰卫监中队、兽药饲料中队,大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63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内设综合办公室(加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指导股牌子)、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股、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股、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股(加挂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中心两块牌子),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沅江市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即我农业农村部门本级预算。农业农村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8表为空。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5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9.0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5.7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变动。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259.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34.85万元,住房保障213.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7万元,机关服务5万,事业运行5万,行业业务管理12万,农村合作经济2万,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万。支出较去年减少5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7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干职工退休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部分单位专项列入当年市级专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59.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34.85万元,占86.98%;住房保障213.21万元,占6.5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7万元,占5.43%,机关服务5万,占0.15%,事业运行5万,占0.15%,行业业务管理12万,占0.37%,农村合作经济2万,占0.06%,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万,占0.3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840.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9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92万包括:农博会参展费项目支出6万元, 主要用于农业博览会工作等方面;农村农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居环境整治工作等方面;立项争资招商引资专项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等方面;粮食生产、种子贮备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种子贮备工作等方面; 农药监督监管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农药监督监管工作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等方面

农机事务中心项目支出45万包括:农业机械购机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宣传推广、农机新机具推广培训等方面。农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是用于组织农业机械科研技术推广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等工作。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市农机技术科研及推广。监理成本经费支出15万元,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等工作,用于组织实施农用机具年检、鉴定、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项目支出248万包括:历史遗留问题208万元,主要用于转隶时期历史遗留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大通湖流域治理、秸秆焚烧支出10万元,主要是用于大通湖流域环境治理、秸秆焚烧等工作。兽药饲料10万元,负责农业领域兽医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农产品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领域兽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耕地质量管理、植物检疫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屠宰卫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领域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项目支出预算34万元,其中:农村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村级财务监督等方面;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等方面;维护农民权益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化服务和惠农政策等方面;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仲裁和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方面;农民合作社建设指导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等方面;农村宅基地管理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农房利用日常工作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2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1.5%,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农业农村部门会议费预算18.3万元,拟召开农业生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与宣传会议、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禁捕工作交流、农产品执法工作交流、屠宰执法交流工作等会议,人数约200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农业生产、农民培育、农业职业技能、传达农业机械化推广及政策补贴、传达农业机械化推广及政策补贴等内容;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工作的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零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部门固定资产总价值2094.24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340.19万元,通用设备210.27万元,专用设备483.96万元,家具用具59.82万元。2021年1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19.2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1374.9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89.6万元,通用设备87.42万元,专用设备365.5万元,家具用具32.43万元。

农业农村部门共计有公务执法车2辆,公务用车支出1.2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32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0.06万元,项目支出419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419万元,完成促进农业增效的绩效目标,达到农民增效的成效。

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农业系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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