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沅环发〔2022〕7号
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决定,对局领导的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龚志:主持全局工作。
党组副书记、总工程师彭万里: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文件;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负责“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权限内县(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排污权有偿征收和使用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承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项目申报、立项争资等工作;分管人事与财务股、行政审批改革股、水生态环境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立强: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务工会、综治维稳、会务、调研信息、政务公开、局内安全生产和消防、档案政务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工作和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辖区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石忠: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承担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对县(市)、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的年度考核绩效评估;拟订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协调配合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本辖区大气、核与辐射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组织大气、核与辐射等工作;负责本辖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违法案件的调查和执法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协调股、大气环境股,益阳市沅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汤朝霞: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标准;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配合做好国控和省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工作;负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负责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监督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新闻审核和发布,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站、法规与宣传教育股、乡村振兴工作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