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我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目标,落实整改举措,强力推进整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
一、问题描述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的根本性、长期性问题的有效办法不多,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强。对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问题,强调传输通道影响、扩散条件不利、站点布局不合理等客观原因过多,而在思想认识、职责落实、源头管控等方面努力不够。对大通湖水环境质量难以达标问题,强调历史原因、功能定位、考核标准等客观因素过多,而在控源降污、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等方面努力不够。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完成市定空气质量指标和大通湖国控断面水质总磷浓度年度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政治担当,统筹调度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蓝天保卫战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分年度制定《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全面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完成空气质量指标,为确保大通湖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做出贡献。
3.深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因子调查研究分析,找准根结所在,出台《沅江市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强化市蓝天办的统筹、协调、调度能力,压实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工作要求。
四、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上下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 “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立市”,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2025年市委常委会第1次、第3次、第10次、第16次会议,以及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69次、75次、78次、81次、86次常务会议分别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烟花爆竹禁放、十年禁渔、秸秆禁烧、水环境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固体废弃物排查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第一卷,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生环委两次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并部署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还组织召开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夏季攻势”等专题会议,详细研究、落实环保工作。主要领导高位推动、高频调度,多次现场调研督导环保问题,以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二)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一是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蓝天保卫战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4年沅江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6,排名全省第65位;PM2.5浓度为33µ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优良率95.1%,排名益阳市第1位。2025年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1-10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15,同比改善3.3%,全省排名第55位;PM2.5下降至28µg/m3,同比改善7.2%;优良天数比例为94.7%,排名益阳市第1位;重污染天气发生2天,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二是持续推进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每年制定《沅江市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持续加强入湖水质管控,杜绝违规排水,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通过一系列举措,为大通湖水质持续改善做出沅江贡献。近几年大通湖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目标,总磷浓度持续下降。2025年1-10月,大通湖国控断面总磷浓度0.069mg/L,同比下降13.7%,水质达到年度目标(总磷浓度不超过0.075mg/L,其他指标达到Ⅲ类)。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寻求技术支持,查找污染来源,精准了解污染物分布情况,分析污染成因、污染趋势,精准把向治污。2024年7月16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派出走航监测车来到沅江市开展了为期4天的在线解析走航,为沅江市蓝天保卫战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二是出台《沅江市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沅政办发〔2023〕25号),锚定“一年有改观、三年明显提升”的目标,多管齐下、全面发力,空气质量实现了明显提升。与2023年同期相比,2025年1-10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了4.86%,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3µg/m3,优良天数比例提高了1.9个百分点。三是市蓝天办从生环、农业、住建、交通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全面统筹调度全市蓝天保卫战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工作要求,强化巡查督导,确保了指挥更高效、行动更有力、防控更严密。
五、现场核查情况
验收成员单位人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初步认定整改合格,基本达到整改目标。
六、验收销号结论
参加验收销号人员一致认为:该问题的整改达到了销号标准,拟同意申请销号。
七、公示期限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联系电话0737-2700665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2026年1月20日
关于批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验收销号意见的请示1.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