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生环委办〔2022〕10号
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
行动方案
为切实防范化解我市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按照省、益阳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我省近年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经验教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益阳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关于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稳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舆情事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从重点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风险、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农用地风险管控风险、矿山环境风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核与辐射环境风险、工业企业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等方面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与应急准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等有关重点工作,分类形成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加强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实现风险隐患“数量清、分布清、问题清”。
(二)全面整治,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根据隐患问题清单,系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严格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全面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销号实行台账管理,严防整治过程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调度,各市直部门强化督导,各属地党委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针对主要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沅江分局牵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守法主体责任,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宣传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营造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专项督查,压实责任。市生环委办公室将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纳入日常督查重点,同时组织开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整治专项督查,压实各部门部门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统筹推进本区域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认真开展研究部署,扎实推进排查整改,建立健全排查和整治闭环工作机制。各市直单位负责制定本行业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计划,做好督促指导和协调调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对排查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进行通报、督办、约谈,情节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严肃问责,切实推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
(三)扎实推进整改。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照“一个风险点,一套整治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整改工作闭环管理。对于短期难以整治到位的隐患问题,应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有序推进落实,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市生环委办将重点隐患问题整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各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的先进经验,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月调度机制,从5月起,每月18日前报送本单位“利剑”行动进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群体性事件或者舆情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11月18日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总结“利剑”行动,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俊懿
电 话:152xxxx3746
邮 箱:640509442@qq.com
附件:1.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2.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方案
3.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督查方案
4.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统筹调度方案
5.沅江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沅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附件1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抓好重点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持续推进镉、汞、砷、铅、铬、铊、锑等重金属污染防控。深入推进全市涉镉排查整治工作。(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配合,各镇(街道、中心),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道、中心),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单独列出)
2.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突出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蓝藻水华防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处置能力,确保饮用水安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气象局配合)
3.加强农用地风险管控。进一步严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耕地受到镉等重金属污染。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安全利用方案,落实严格管控区水稻生产退出政策,严防受重金属污染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确保粮食安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局配合)
4.扎实推进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问题整治。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加强监测,治理地下水污染,控制臭气污染,依法落实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要求,及时消除环境和安全隐患。(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应急局配合)
5.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范围内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有效维护生态安全。(保护区管理局、市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6.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巩固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果,查漏补缺,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和收集单位及园区外涉危企业的监管,全面强化风险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配合)
7.切实化解核与辐射环境风险。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辐射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市卫健局、市科工配合)
8.切实化解工业企业环境风险。督促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电力监控等手段,强化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规范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恶意非法排污行为。指导督促地方和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沅江高新区、市科工局、市应急局配合)
(二)全面排查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1.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积案。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积案,组织工作专班,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主体、一个办结标准”的方式,采用定期调度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妥善解决问题。(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市信访局、市公安局配合)
2.组织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排查,完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妥善处置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
3.强化生态环境舆情引导。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理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有针对性地做好舆情热点回应,加强舆论引导,严防舆情发酵。(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和应急准备
1.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监控预警。强化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和执法监测,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凡发现数据异常、重大风险隐患等,迅速进行预警、推送、核实、处置,防止污染扩大,事件升级。(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
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修订完善《沅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保持人员、车辆、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做到人员待命、措施到位、物资和设备齐全,做好随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
3.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渠道畅通,保障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
(四)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持续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级“回头看”、省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的整改,并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牵头,相关市直部门配合)
2.推进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市发改局(市长江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有关重点工作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中心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市卫健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
二、进度安排
从2022年5月至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并启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摸底排查(5至6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清单(见附件1-1)。
(三)全面整治(6至9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全面开展整治。
(四)巩固提升阶段(10至11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弹。对于需要持续整改问题,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1: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附件1-1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
所属区域 |
环境风险名称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整治现状及下一步整治计划 |
市级核查情况 |
益阳抽查情况 |
销号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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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方案
以涉重、涉危、涉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环境风险大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执法重点,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各单位组织开展“防风险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清仓见底、心中有数,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防范因违法排污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以执法专项行动为主线,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和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形成严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坚持宽严相济,规范执法。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恶意违法、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等突发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整改为主,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一刀切”。
(三)坚持两法衔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定期联席会议和公、检、法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作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问题打击合力。
二、执法重点
(一)加强执法
1.聚焦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积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人大执法检查和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和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一是聚焦重金属企业污染问题,组织开展以涉铊、锑、镉等企业为重点的涉重金属专项执法。
二是聚焦涉危险废物企业的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依法打击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盐、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危险废物专项执法。
三是聚焦化工企业的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重点化工企业环保手续、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风险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
四是聚焦监测数据造假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执法。
五是聚焦饮用水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以涉水排放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涉水项目施工现场的专项执法。
六是聚焦产业园区企业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产业园区内生产企业以及园区配套建设的集中治污企业为重点的园区专项执法。
七是聚焦市政基础设施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的专项执法。
2.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要紧盯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生产工况情况、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对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应急防控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全流程分析和研判,查找问题根源,精准高效打击各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散、乱、污”企业,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要依法关闭或退出。
3.切实提升现场发现问题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务求精准高效执法,不盲目追求案件数量,在提升办案质量、多办大案要案上狠下功夫。深入推进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等物联网非现场监管方式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举报投诉,以及排污单位用水、用电、用能等数据资源关联分析,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形成震慑
1.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要将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同步制定本级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各级执法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联合水、气、土、生态、固废、环评等业务管理部门开展执法专项,依法依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执法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推进有奖举报。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奖励规定、举报途径和渠道,及时发放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突出环境风险隐患,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曝光违法问题。及时公开曝光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突出违法案件,以案说法,达到查处一起、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及时收集具有典型性、前瞻性和示范性的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发布发挥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并报送至益阳市生环委办。
4.强化督导帮扶。加大现场督导帮扶力度,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措施。选派人员参加益阳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组织的跨区县执法交叉检查,并做好迎接交叉检查准备。
三、时间安排
本执法专项行动从5月至11月。
(一)方案制定(5月)。5月底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执法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攻坚阶段(5至9月)。组织专门力量,围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主题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严防死守,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要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深入挖掘隐藏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巩固阶段(10至11月)。组织对突出违法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违法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工作闭环。
每月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执法专项行动的违法问题查处和曝光情况纳入每月执法综合调度,并上报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中打击违法情况在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内填报,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附件3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督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全省生态环境风险,推动《全市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落地落实,组织开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关于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安全保障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督促被督查对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震慑,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主体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二、督查对象
排查整治清单问题涉及的属地管理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
三、督查时间
根据问题整治进度适时开展。
四、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排查整治清单整改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包括:
1.重点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农用地风险管控情况,矿山环境污染排查整治情况,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整治情况,自然保护地环境风险整治情况,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针对整治不力问题,分析背后原因,厘清相关责任。
2.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重点是重复投诉信访件群众环境诉求的回应情况,特别是历史遗留的环境信访积案的调查处理情况。
3.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交办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是整改效果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特别是“邻避”“拆迁”等问题风险防范化解情况。
4.突发环境事业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电力监控、视频监控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等。
5.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风险防控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医疗废物、废水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情况等。
五、人员安排
市生环委办公室视情况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一同选派精干力量开展。
六、有关要求
1.全面发现问题。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开展督查。要全面掌握被督查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对在现场发现严重污染环境或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及时拍照、摄像,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问责追责提供依据,促进整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2.督促整改问题落实。督促各单位对交办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责任得到追究、群众真心满意。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工作不严不实的单位,要严格追责问责到位。
3.切实服务经济发展。坚决贯彻精准督查、科学督查、依法督查原则,充分发挥督查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排查整治利剑作用,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六稳六保”,严禁环保“一刀切”。
4.严肃督查纪律。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落实廉政建设相关要求,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安排与督查无关的活动,按规定安排食宿,轻车简从,厉行节约。
附件4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统筹调度方案
为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调度各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整治销号情况;市生环委办将具有普遍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隐患,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二、严格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限,按期整治到位;少数因为特殊原因需要长期整治的,要加强风险管控,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整治,防止风险扩大和集中爆发。
三、按期销号。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整治销号制。市直相关部门应主动对接益阳市主管部门,掌握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按程序及时进行审核、销号。原则上,所有风险隐患要在2022年9月底前通过整治销号,或者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序时整改进度。
四、加强调度。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调度联络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5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2年5月开始,办公室按照“一月一调度”原则对整治情况进行定期调度,每月18日前,各单位按责任分工报送上一个月的任务进展情况(包括风险隐患总体完成情况、验收销号情况)。特殊情况将采取不定期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相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5
沅江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夏 鑫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 滔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龚 志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沅江分局局长
成 员 孙志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彭治才 市水利局局长
张卫东 市住建局局长
易 超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唐清云 市市监局局长
肖建红 市发改局局长
罗建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 兵 市林业局局长
崔艳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维佳 市城管执法局
易志斌 市卫健局局长
李 斌 市科工局局长
罗新洲 市信访局局长
黄赛群 市气象局局长
吴景军 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局长
易新年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邬海军 市委网信办主任
黄智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雪 沅江高新区副主任
肖 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立平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亮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智 琼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猛 胭脂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匡新安 新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洪 南嘴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京 草尾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莎 阳罗洲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小毛 四季红镇人民政府镇长
曹 卓 黄茅洲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浩 南大膳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 浩 共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钊 泗湖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朝阳 茶盘洲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赛文 南洞庭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副书记
冷乐根 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副书记
陈石忠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沅江分局副局长
(二)办公室联络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益阳市沅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副局长陈石忠为办公室主任,执法大队长何喆厚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协调调度、资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