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之年。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树牢法治思维,精准发力,创新思维、强化保障,持续推进全市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扩大财政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新沅江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着力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依法治财,建设协调、绿色、文明、开放、公正、规范的工作局面,现将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保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
财政局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湘法委发〔2021〕4号)文件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
强化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能,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责任分工以及年度普法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法治工作机构、人员和法治联络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法律顾问的协同普法作用。
二、精准发力,突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聚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促进了全市财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持续推进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新发布的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贯彻落实工作。
(二)聚焦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了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公务员、执法人员、新进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全市财政干部参加了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了100%。扎实做好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主动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释法。
(三)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化水平。
自八五普法启动以来,财政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分析财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持续将法治建设作为财政领域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坚定不移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隐患,显著提升了财政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了新时代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丰富形式,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
(一)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
财政局将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财政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了全市财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目录,纳入了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
(二)深入开展宪法宣传。
根据上级安排,历年来财政局认真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悬挂横幅28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相关规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推动了财政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
(三)强化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宣讲。
通过培训、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对契税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学习宣传,对财政预算管理、税收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政策进行了学习宣传。继续开展了财政法治典型案例分析通报,以案释法,指导工作实践。坚持执行了财政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将《民法典》纳入了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了全市财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目录,认真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组织全市财政干部参加了全国普法办民法典知识大赛、旁听与政府相关的民事案件庭审等集中宣传活动。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财政局加强了民法典宣传月、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宣传活动和“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工作。
(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建党102周年庆祝活动,财政局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了党内法规。结合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利用机关门户网站、宣传窗、横幅、标语以及文化走廊,加强了对法治文化的宣传,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动了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