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实“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全力完成全年财税收入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三保”和重点项目建设支出,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着力在财政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加快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提供坚强财政支撑。
一、坚持党建引领,永葆政治机关本色
1.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拓展理论成果,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实践工作的能力,奋力走好新时代财政事业赶考路。
2.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铁的纪律守牢廉政底线,建设“好正实优”财政机关。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财经纪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廉洁财政本色。
3.着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选好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坚持“一盘棋”协调推动,与镇(街道)财政所形成“块管为主、条抓为辅、条块结合”财政系统管理模式,不断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基础,根据机关空编和工作实际,有序招考专业人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财政干部系统学习财政领域新政策新思想新理念,不断提升财政履职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专业过硬、勇于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4.着力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全面开展“三对标、三一流”创建行动,旗帜鲜明对标新发展理念、对标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新时代财政使命,全力创建一流队伍、树立一流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紧盯先进找差距,谋划实际补短板,纵向争进省市财政前列(力争一个省级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奖励、力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居益阳市第一),横向确保同级部门一流(力争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一类单位)。主动顺应新形势,创新工作举措,及时提炼深化,在立项争资、乡村振兴、基层党建、文明创建等领域争创先进单位。
二、坚持拓源聚流,提升经济发展成色
5. 明确目标开新局。一是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抓落实。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基础上,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多渠道挖潜增收,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协调联动税务、银行、审计等部门,加强财税信息共享,构建税费齐抓共管大格局,着力提升财税收入质量(剔除砂石收入后,税收收入占比达70%以上),全力完成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153550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2595万元,同比增长10%,非税收入80955万元(砂石收入目标48000万元),同比增长13.85%,确保财税收入开局漂亮、全年精彩。二是在政府基金收入上求突破。围绕砂石开采、土地出让和“旱改水”指标交易等,按照收入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制定政府性基金收入季度明细计划,全力确保全年完成砂石基金收入1亿元、国土出让收入5亿元、“旱改水”收入1.5亿元。
6. 涵养财源稳增长。紧扣“三高四新”战略,落实产业扶持政策,精诚治税,推动我市财政收入量质齐升。一是前瞻布局新兴财源。综合运用直接补助、融资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持续加大总部经济和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是提档升级主体财源。继续实施骨干税源企业培育计划,强化重点税源对财税增长的支撑作用。在砂石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等沅江优势、特色主力税源产业上抓大做强夯实,稳固我市财税收入基本盘。三是做实做优财源载体。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政策,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做好高潜力、高技术、高税收企业的“加法”,做好低产能、低效率、低贡献企业的“减法”,扎实推进亩均效益改革,切实发挥园区财源建设“主战场”、财税增收“主阵地”作用。
7.争资立项抢机遇。紧跟国家政策导向、财政资金投向,围绕产业培育振兴、绿色发展、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等,精心谋划抓政策,主动作为争资金, 2023年争取一般债券资金2亿元以上、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以上。深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高质量指导编报专项债券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优先选择投向精准度高、前期启动快、实施效益好的项目,力争2023年发行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个数和发债需求额达到2022年发行数额的3倍以上。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三、坚持保障重点,增添财政服务亮色
8.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压有保的预算分配机制,量入为出、节用裕民。严把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通过统筹存量、优化结构等方式,集中财力用于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9.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预算编制“三保”优先、应保尽保,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硬缺口。一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着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二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财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措施,强化社保基金管理,按时足额兑现社保待遇,全力支持市域内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支持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合理确定医保待遇水平。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防止基金支付风险,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
10.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2023年计划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1.3亿元,力争财政“三农”投入同比增长5%以上,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40%,土地出让收益同比增长6%,真正体现“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毫不松懈抓好农水预算执行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资金统筹。根据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工作安排,2023年计划安排项目232个,安排项目资金7000万元,切实巩固乡村振兴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信担”业务融资。发挥财政“农信担”支持“三农”融资作用,力争实现融资7500万元,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11.全力保障大事要事。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坚决兑现各类鼓励实体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全力以赴助企纾困,持续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一是运用财政金融手段,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继续开展政银企合作,当好企业“金牌店小二”,持续加大“潇湘财银贷”贷款发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5亿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二是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对优质企业和稳岗拓岗先进个人实行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用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投资规模,助力企业稳岗拓岗。
四、坚持严守底线,筑牢财政安全基色
12.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沅江市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和《沅江市2019-2028年隐性债务十年化债方案》,年度偿还隐形债务4.47亿元,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防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平台化”。深化违规举债、虚假化债专项监督,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13.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质效。严格按照《沅江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沅江市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资金发放流程,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监管到位的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监管机制。全面落实《沅江市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实施细则》,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实行“先储备、后发行”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准备、资金使用、还本付息、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14.推进PPP项目规范发展。大力开展PPP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形成问题台账,靶向整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监管。一是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按照项目库管理办法和“有进有出”的原则,严把“入口关”,对存量项目定期清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项目及时清理整改或予以出库。二是完善项目库信息管理。督促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及时上报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信息,经市财政审核、签字、盖章后,真实、完整录入PPP综合信息平台。严格落实PPP项目信息公开要求,以公开促规范。三是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持续加强PPP项目实施监管,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PPP项目规范性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借PPP变相举债。
五、坚持管理先行,夯实财政事业底色
15.深化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改革,突出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主体责任,提高预算安排的规范性、精准性和科学性。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立以基本支出标准、项目支出标准、重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为主体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长期原则,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建立盘活“三资”长效机制,推动更多资金资产资源向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聚拢。
16.完善财政项目评审机制。坚持“预算重时效,结算重质量”的工作理念,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不断加强深化投资审核制度改革,加强项目送审的规范性约束与监督,将评审工作贯穿于项目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切实推动投资评审工作规范发展,进一步缩短评审时限,提高工程项目审核效率,建立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力求从源头上有效管控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政府投资成本。
17.统筹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落实“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把支持打好“发展六仗”相关政策、重大投资项目等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把绩效管理延伸到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覆盖到所有财政政策支出,更加注重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绩效技术支撑,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持续完善贯穿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更加注重源头控制,动态实施事中监控,强化结果应用,硬化责任约束。
18.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制定出台《沅江市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实施方案》,扩大存量和闲置资产清理范围,强化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临时配置资产的调剂使用。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按规定处置或出租,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益。严格执行“公物仓”管理,有效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积极清缴资源性国有资产出让资金,国资服务中心参与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勘探、开发和利用的可行性审批及政策的制定,督促资源性国有资产开发费和占用费的收缴,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