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设置。市司法局现有社区矫正管理股等内设机构12个,琼湖等司法所12个,市公证处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等事业单位2个。
2.编制配备。市司法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74个,其中机关编制30个,司法所编制44个。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个。市公证处现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个。
3.人员结构。全局工作人员84人,其中在编82人(局机关27人,乡镇司法所42人,法律援助中心7人,公证处6人。),退伍安置未落实编制2人。目前,我局40岁以下工作人员52人(占比62%),中青年干部已成为绝对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