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75648 发布机构:沅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4-08-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今年以来,我局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奋力拼搏,高质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法治护航,在法治引领中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23年年度述法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沅法办〔2024〕2号),督促全市各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做到书面述法全覆盖。二是攻坚法治建设稳进提质。完成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对全市75个考核单位进行评比打分,并评定出10个先进单位和20名先进个人;完成益阳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的考核,2023年度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评定为一类。完成“一规划两纲要”法治督察整改工作,根据督察问题清单所涉及的单位和问题逐一认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开展“驻点式”法治督察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对教育、人社、民政三个系统开展“驻点式”法治督察工作,6月上旬实地督察情况及指导下一步工作,做好6月下旬益阳依治办实地核查的准备。三是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三项工作”,配合优办完成沅江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情况及宣传报道上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沅江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将相应任务责任压实到人,明确到具体股室。组织法律服务队伍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稳健前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三家律所结对湖南金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湖南中涛起重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采取法律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为企业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并就如何防范风险提出法律建议。

(二)法治筑基,在守正创新中聚力高效能治理

一是健全法治源头保障。今年来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并及时进行了备案,备案率100%;共审查政府合同文件11件、其他涉法事务1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7份。结合省市要求,先后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2次清理。3月份,负责起草并发布了《沅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沅江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沅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二是狠抓执法监督协调。今年来组织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共换证21本,并对所有持证人员均录入系统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建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我市12个行政执法单位共25人集中参加了中组部、司法部组织的为期三天的专题培训。对于其它未集中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则要求他们通过网络到指定网址,登录各自的行政执法证号进行统一回看自学。指导各执法单位针对监管中的“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企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9个单位已制定共190项的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并对外公示。三是深化复议应诉攻坚。今年来,共新收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其中结案48件,17件正在审理。

在行政行为类别上,举报投诉处理51件,行政处罚4件,行政确认2件,行政许可0件,信息公开1件 。在复议结果类别上,维持31件,驳回6件,确认违法3件,撤回申请4件,不予受理4件。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将今年已办结案件全部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健全了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机制,采取邮政快递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类行政复议文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

(三)法治保障,在守土尽责中筑牢高水平安全

一是筑牢司法行政除险保安防线。聚焦全市维稳安保,打好意识形态安全、场所安全稳定、重点人员教育稳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安全隐患清除和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等六大领域攻坚战,切实筑牢安全稳定铜墙铁壁。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3件,成功1163件,调解成功率为97.5%。着力推动诉源治理,部门协同,共同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不断减少诉讼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对胭脂湖司法所、南大司法所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的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办公环境和辨识度。为树立司法所队伍良好形象,制定了2024年沅江市司法局“司法大讲堂”培训计划,由领导班子或中层干部讲授党的理论知识、核心工作业务,提升参训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认真落实相关规定,会同沅江市人民法院、沅江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05名,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5月下旬通过并任命。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控。

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石,全面落实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1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2709人,今年再犯罪率为零2024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宣告4次,并开展了队列训练、公益劳动、专题教育等活动。3月12日,我局组织40余名新入矫对象在沅江市廖叶湖公园开展“雷锋家乡学雷锋,社区矫正在行动”为主题的公益活动。开展沅江市2024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其畅通就业渠道,让其可以自力更生,稳定思想、生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6人,低保政策3人。6月7日,我局首次启用新湾镇综合教育基地心理帮扶模块,组织心理测评为中、高风险的14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司法所提供有心理压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邀请了15名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工通过个体辅导、心理疏导等形式,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和需求,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引导其树立信心、积极生活,减少重新犯罪的几率。

(四)法治赋能,在助企惠民中优化高标准服务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以来,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先后深入园区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稳健前行”的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定期收集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深入偏远乡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今年以来,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众”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保障经济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9件,其中民事案件70件,刑事诉讼案件92件,刑事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76件,行政案件1件,涉及受援人339人次;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820余人次;沅江市公证处创新工作方式,打破固有的“坐班办公”工作方式,推出“巡回+定点”公证相结合的公证新模式,于每月的第三个星期四指派公证员,在沅江市司法局南大司法所受理市民公证申请,集中办理公证业务,主动送公证服务进乡镇,通过公证员“走出去”,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打通公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共办理各类公证700件,其中国内公证587件,涉外和涉港澳台类公证113件,涉及公证收费共计人民币35余万元。二是加快培育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根据益阳市局下发的年度考核文件,我局严格要求,组织全市3家律师事务所及32名执业律师进行2023年年度考核,现3家律所及32名执业律师通过年度考核。全市7家法律服务所和3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2023年度考核注册,7家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31名法工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5人基本称职,1人不称职(石峰)。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与湖南天见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专职律师常驻园区,为园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诉讼开庭等方面的服务。今年以来,专职律师陈点点为各企业代理诉讼3次,审查合同2次。三是加快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利剑护蕾”、大学生寒假“送法下乡”、法律九进等一系列普法活动。2024年上半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主导拍摄了普法短视频——《“典”亮生活 护“未”成长》。该视频在“六一”儿童节当天通过“沅江发布”微信视频号发布,收获点击量1万余人次,转发300余次。同时,该视频被“新湖南”等多家平台转载,截至目前,在“新湖南”平台点击阅读人次超18万。今年以来,共组织“法律明白人”轮训6场,培训人次380余人,有效提升了我市“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法治凝心,在争先示范中锻造高素质铁军

一是夯实政治建设基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注重政治导向,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3次。累计报送政治安全报告6次,意识形态分析报告6次。严肃组织生活,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组织主题党日活动6次,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4次,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文明创建等方面,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培训。今年来共办理退休手续3人,调入1人,招录公务员3名。公务员职级晋升11人。开展“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五四青年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强化警风、净化行风,强化清廉机关建设,全方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强化廉政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纪党规专题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拒腐防变思想,做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普法宣传教育的“精准度”有待提升。一是普法教育对象过于笼统,没有做到针对不同受众精准普法,在面对不同人群时,未能制定全方位的普法规划,致使活动效果和效率欠佳。如,针对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面有所欠缺。二是普法宣传读本内容过于“晦涩”“枯燥”,缺乏生动性与吸引力。编印的法治宣传手册和读本,在内容上多为法律条文原文,内容平实枯燥,不够生动,比较空洞,从而造成普法读本发到群众翻看的兴致不高,或是群众翻看了但是没看懂或是看过就忘、记不住的尴尬情况,这些都让宣传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二)对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管指导不足。一是认识有偏差,部分起草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意识淡薄,认为发布一个规范性文件耗时太长,程序复杂,于是存在一些文件用普通红头文件代替规范性文件现象,对于此类现象往往没有及时监管到位。二是部分单位缺乏专业的合法性审查人员。各单位的法制力量薄弱,大多部门无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制机构中无专业法律人员,且机构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脱节,管理不到位。而规范性文件管理股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缺乏对法制力量薄弱的单位进行系统的专业指导培训。

(三)律师工作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在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督查中发现,基层法律服务所存在案卷档案不全、案卷档案整理不规范,案卷归档不及时,文书资料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如,琼湖法律服务所未及时将案卷整理归档,案件质量承诺书未及时更新,依旧是按照以前的模板。二是由于区县司法局对于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权限有限,水平不高导致管理上存在不足,对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诉较多。

(四)行政复议改革有待推进。一是行政复议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目前复议办案人员力量比较薄弱,应诉能力不足,影响到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完善,与行政复议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还有一些差距。目前复议案件因新《行政复议法》的颁布每年稳步增加,但现有的两名复议应诉办案人员,其中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只有一名,应诉能力不足,以目前复议应诉办案的工作量需再配备两名复议办案人员。行政复议宣传广度深度还不够,对行政执法监督刚性还需增强,通过行政复议实现以案治本的实效还需加强。二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未达标,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需求,导致工作不规范。如,省司法厅要求县行政复议办需独立设置受理接待室、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和资料室,目前行政复议办仅一间办公室。

(五)社区矫正管理监管教育不足。一是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上还有欠缺,具体表现在社区矫正对象不按时刷脸签到琼湖司法所全年有15次社矫对象未按时签到、黄茅洲司法所全年有13次社矫对象未按时签到。可能会造成脱管现象,甚至有不假外出风险。二是对重点特殊监管对象的教育帮扶难以到位,目前矫正对象中有4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困难,帮扶手段有限,存在风险。三是社区矫正文书档案制作不严谨。如,阳罗司法所实际矫正小组成员与责任书确认的矫正小组成员不一致。

(六)人员力量仍显薄弱。一是虽然近年来,局党组大力充实了基层司法所力量,但受限于人员编制等因素,干部力量还是存在捉襟见肘的情况,局机关少数股人手不足,从乡镇司法所抽调11名工作人员来补足机关力量,局党组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干部调整,但因为编制有限,人员调整无法一次性到位,需要逐步完成。,行政复议股、社区矫正股。二是虽然对基层司法所力量有所加强,但由于四季红司法所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任务量相较于其他司法所较轻,把四季红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王震宇借到共华司法所协助工作,导致四季红司法所还是一人所的情况。三是面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新时代新要求,我局法律专业人才数量还稍显不足,虽然近年来通过公务员考试等方式大力招录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充实专业力量,但相比起司法行政工作越来越高的岗位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型人才还是相对偏少。目前我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有13人,占比15%。

(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有差距一是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导致他们在执行政策时,往往只停留在表面,没有真正领会到政策的核心精神和要求,政策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出现偏差。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时,缺乏创新性和主动性。往往只是机械地执行上级的指示,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刻板的执行方式不仅无法充分发挥政策的效力,还可能给基层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如,在乡镇进行普法宣传时,只按上级要求的宣传内容进行宣传,未考虑当前乡镇群众所需的要求。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提升“法治体检”质效,对有需求的市场主体打造个性化方案,用法治体检的“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标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要求,坚持从严把握,健全前端受理、中端复议、后端诉讼及综合协调机制,以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风险管控科学化、系统化。

(二)持续推进模范法治社会建设。落实“法律明白人”作用;整合各类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建立专业高效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体系。

(三)持续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完善调解工作体系,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分类矫正目录,推进教育帮扶一体化建设,有序规范开展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公益活动和适应性帮扶,提升教育矫正效能,促进对象更好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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