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沅江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益阳市司法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从严从紧带队伍,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1.突出一个“学”字,狠抓队伍素质提升。一是中心组带头学。局党组中心组坚持率先垂范,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政治站位不断提高。二是党组织集中学。坚持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致力构建学习型干部队伍。探索学习教育新形式,积极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青年干部大讲堂等活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等,努力创新学习方式,以学强干,以干促学。三是党员干部自主学。充分重视自学效果提升,运用“学习强国”等网络化、信息化平台,扩大理论学习的覆盖面受益面。积极打造机关党建书屋,为干部自主学习提供良好平台。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等,将干部自学作为考核评价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学习效果。
2.突出一个“能”字,畅通选人用人渠道。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努力畅通选人用人渠道,以交流增活力、促提升,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一方面,突出选优配强,从严选拔标准。把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重能力、重实效、重公论”选用干部。划出选拔“底线”和“红线”,对政治上不可靠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促使干部担当作为。另一方面,抓好制度落实,严格选拔程序。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意见,经综合分析研判、会议决定,确定推荐人选,不搞个人说了算。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严格程序和要求,确保选人用人每个环节都落到实处,提升选人用人的公信力。
3.突出一个“严”字,打造清廉政法铁军。一以贯之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激发全体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切实加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强化考勤、出差和接待等日常管理。结合实际持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等,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益阳市、沅江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九大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整治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将工作成效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直接挂钩,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检验标准,倒逼干部作为。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管理
1.统筹依法治市,以更强担当搞好协调推进。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谋划,研究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完成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任务,制定沅江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表彰了一批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和“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2.严格法治把关,以更高标准当好参谋助手。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共对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报备率、合格率均为100% ;审查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23份,无一例撤销;强化政府合同管理,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12件,参加各类合同会商会29次;共对63件常务会议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十余条。4月对13个乡镇(街道)、20个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筹备全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到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第一季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4%。认真做好市政府法律参谋服务工作,参加市政府各类会议140余次,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强化普法工作,更大力度抓好法治宣传。组织召开了全市“七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八五”普法启动会议,印发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成立了“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反有组织犯罪法、农村法治宣传月、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防范非法集资、预防电信诈骗等法律法律。稳步推进胭脂湖村创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学习培训16场次,张贴标语横幅500余条,设立宣传栏110余个,发放宣传手册、法律读本等3万余册,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80000人次。
(三)着力强化安保维稳,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助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组织司法所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指导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小组,把调解和信息网络向末端延伸,把应调尽调落到实处,打通调解“ 最后一公里”;组织专门力量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及时掌握我市矛盾纠纷调处整体工作及存在的难点问题;建立落实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制度,起草沅江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沅江市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以“保稳定、促和谐”为主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及时印发《关于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的通知》,党组书记、局长亲自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共调解矛盾纠纷413件,调解成功364件,协议涉及金额2462.76万元,排查矛盾纠纷363次,预防矛盾纠纷81件,无民间纠纷因调解不当转化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以维护安全稳定为重点,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力度。积极对标司法部标准,加快“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巩固深化“1313”教育矫正模式,建立“双检查一通报”监督督查机制。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8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04人;办理执行地变更迁入5人,执行地变更迁出2人;成功会见46人次;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13人次,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警告7人次。
(四)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围绕中心加速发展
1.行业监督管理汇聚新动能。发挥党员律师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党组织生活,拓展党员律师学习交流渠道,利用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律师党员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法治理念和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带领党员律师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活动,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评机制,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顺利完成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
2.法援服务水平实现新突破。全力构建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链接市、镇(街)、村(社区)、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建设和整合,深入村居建成183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在法院、检察院建立值班律师运行机制,确保值班律师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由专人负责,专门对接高新区内所有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大力开展“法润三湘”“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3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125件,行政案件3件。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尚有部分问题亟待解决:
1.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工作推动不足,人民调解诉调对接、业务培训、深度宣传、经费保障落实等工作仍需加强。
2.受人员力量与经费保障制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仍需高度重视。
3.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多,专业性强,全市行政执法重点单位需积极配齐配强法治队伍,加强全市法治人才储备,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加强自我完善,积极培育优秀的政治文化,通过优秀的、积极的、正能量的政治文化培养全局党员干部正确的政治意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保持自身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理论灌注和思想引领,积极探索学习教育新形式,以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干部能力为中心,开展读书分享会,“司法大讲堂”主题培训,青年干部演讲比赛等,提升我局党员干部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能力。
2.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全面细化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市委党校教学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开展党政“一把手”述法测评,促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围绕市中心工作,健全依法行政体系,规范政府行政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力度,当好法律参谋。开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更加有效发挥作用。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深入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有关执法部门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普法讲师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督促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好年度普法考试和新任科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逐步提升达标率。
3.着力强化安保维稳。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加强分类教育,落实好省厅1313分类教育矫正工作措施,创新发展沅江市社区矫正精准教育模式。加强“智慧矫正”应用,建立网络巡查和远程视频督导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健全远程视频会见机制,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严防脱管漏管。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完善工作考核。强化人民调解队伍业务学习培训。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参与推进诉源治理,深入探索“诉调”“公调”“访调”对接,强化“三调联动”,建立调解专业人才信息库。积极推动行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好行专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相关工作,扎实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推动办案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重点落实五项改革举措,推行阳光复议,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案件审理渠道。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4.努力优化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全市重点工作防范重大风险,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法律服务专班深入企业,及时为疫情期间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加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线上线下三大平台服务质效,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健全体系网络,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实施”逐步转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协助或提供法律援助,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提升基层依法自治的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加快公证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重点强化队伍政治素养和执业水平。
5.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抓紧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引领助推司法所建设达标率达到60%以上。紧紧围绕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战略部署,重点抓好“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和部级创建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