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司法局“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71425 发布机构:沅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4-07-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补短强弱,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着力为打造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护航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编织法治“防护网”,筑牢法治防线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2.从严从紧把控审前评估。针对公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适用缓刑的犯罪人员,严把审前调查评估关,加大审核力度。(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股)

3.着力加强平等保护。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严把入口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执法队伍,坚持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的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托举法治“公平称”,优化营商环境

4.着力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建立健全柔性执法机制,针对日常监管中经常发生的违法行为,指导涉企行政机关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并向监管企业宣传公示,帮助企业强化行为合规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杜绝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一刀切”、“钓鱼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出现。(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股)

5.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化解,加强与市人民法院的对接,完善民商事诉前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优化诉前调解,不断减少诉讼增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依托沅江市营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化解与企业相关的矛盾纠纷,降低涉企纠纷解决成本。(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三)充能法治“蓄电池”,提升法律服务

6.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深入工业园区,定期收集中小企业的法律需求,开展主题为“法律服务进企业 助力中小企业稳健前行”的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教育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股)

7.全力发挥律师队伍优势。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发挥专业优势,以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工作主线,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帮助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让企业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千所联千企”活动,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工作。专职律师常驻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园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诉讼开庭等方面的服务。(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管理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要求上来。

2.压实工作责任。各股室要根据分工,切实担负起责任,要扎实做好本股室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制定好工作流程,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3.务实工作要求。要把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落细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来,要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搞好结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行动有效实施和其他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