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二级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崔卫明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党务办主任职务;
任命张红同志为人事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周新同志为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杨柳同志为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罗志强同志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殡葬管理办副主任职务;
任命熊毅同志为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救助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王验同志为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谢良帅同志为中共沅江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李国华为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邬江同志为社会救助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曾雪军同志为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人事股股长职务;
任命郭进同志为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免去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股长职务;
任命梁小强同志为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免去其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黄帆同志为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站长,免去其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黄洁同志为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免去其社会救助管理股股长职务;
任命袁志敏同志为规划财务股副股长,负责全面工作;
任命刘斌同志为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副股长;
任命陈文同志为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肖畅同志为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刘洋同志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副股长;
任命胡治洪同志为市殡仪馆副馆长;
任命彭凯同志为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曹纯同志为规划财务股副股长,免去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副股长职务;
任命邱建红同志为社会组织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其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副站长职务;
任命曹萌同志为社会救助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卫峰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殡仪馆副馆长职务;
任命段正清同志为市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杨智同志为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免去其市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石光辉同志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股股长职务;
免去周慧同志规划财务股股长职务;
免去龚迪辉同志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股长职务;
免去杨骏同志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王成钢同志中共沅江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免去谭建华同志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曾辉同志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伏安同志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站长职务;
免去盛建明同志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职务。
沅江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