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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沅江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720818
发布机构:沅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3-02-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以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健全责任制为保障,着力营造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环境。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市民政法治宣传教育。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着眼民政依法治理实践需要,我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定期研究和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保证法治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习会学法制度等。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20余部民政制度法规纳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会经常性学习内容,事先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内容,重要制度法规出台做到先学先行,实现了学法常态化。
(二)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教育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要求,突出与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内容,准确把握宣传节奏,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党员干部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通过运用湖南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在线学习,按要求完成党史知识等网上测试。今年以来,局党员干部网上测试参考率100%,分数均达到80分以上。认真组织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全市民政系统在编干部职工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广泛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推进多形式、多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沅江民政”等新媒体,定期推送有关民法典解读等内容,把“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内容融进人民喜闻乐见的信息传播方式,向民政服务对象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民政法制宣传。
(三)认真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强化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一是依法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民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并定期进行评估清理。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推动民政法规政策“立改废”。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立改废”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民法典中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内容,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相冲突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落实离婚冷静期、收养评估等制度,及时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三是切实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民政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将规范执法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帮助民政服务对象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我们将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我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机制。通过主要负责人推动,定期研究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民政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认真部署本单位本地区民政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积极谋划和落实好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切实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充分发挥民政“机关大讲堂”作用,进一步强化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法律法规,促进学习成果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在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开展普法。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群众依法自治观念,打造基层普法阵地、引导成风化俗。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增强社会普法力量。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
(五)依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着力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保障水平,从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角度出发,推深作细民政兜底保障工作。
(六)依法推进养老产业发展。认真抓好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深入抓好老人福利制度落实,加大对养老服务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福彩公益使用、各类补贴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的监管力度,推动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七)依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继续深入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继续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继续加强地名路名标准化建设和门牌号管理等工作,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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