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78510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4-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将党建作为头号工程、首要任务、最大政绩来抓。强化理论武装。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员干部牢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机关党建。完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浓厚机关文化氛围。强化宣传思想。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担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各项基本权益。落实重点民生实事。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402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低于每人每月65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只增不减、足额保障。同时要统筹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月均救助水平。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开展好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认定工作,加快和完善核对平台的建设,尽快发挥核对平台的大数据作用。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开展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普查和“回头看”活动,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发挥好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职能。加强临时救助管理,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全面完善和推进“救急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助推精准扶贫。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支出型贫困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加大对重病重残及支出型贫困对象的救助力度,建立低保渐退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相互纳入”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综合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提升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创新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探索养老服务政策创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引进品牌养老服务企业,提升沅江市养老服务业的档次。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服务,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的主体。搭建全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逐步建成覆盖全市、资源整合、服务标准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让老年人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设施三年改造提升工程,到年底前,重点提升3-5所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维修改造闲置场所,打造具备居家养老功能的服务点40个,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日间照料、文化娱乐、情感交流、精神慰藉、助餐送餐等服务。
(四)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全面完成村级儿童之家建设。目前还有41个村尚未建儿童之家,今年要全部建成。组织对16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家庭走访,了解这些儿童的生活状况,核查上报对象的信息是否精准,重点调查父母失联的情况。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补助费由原来的每半年发放改为由乡财补贴“一卡通”按月发放。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各村儿童主任每季度走访留守儿童,及时掌握监护情况、更新留守儿童信息。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业教育咨询机构到各镇、场、街道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五)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小宪法”积极作用。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组织和驻区单位联动机制,推动基层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化、经常化。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和农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今年完成20个农村社区示范点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党群活动中心建设,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和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社区服务质量认证体系建设试点。探索社区公益基金会助力社区发展新途径,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支持社区治理的补充作用。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聚焦民政8个工作领域,持续开展深挖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巩固夯实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层基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深化登记管理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继续做好后续管理服务,支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强领军型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年检办法,健全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创新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党建服务中心运营,强化党建指导员派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七)大力发展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监管机制,完善慈善网络,创建公益慈善品牌,建设慈善超市,壮大慈善规模。充分挖掘社会工作发展潜力。健全乡镇(街道)社工站运营管理机制,激励其真正发挥作用,推动可持续发展。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机制,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快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
(八)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深化殡葬改革,深入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全面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市14个镇场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在7月1日前全部要竣工验收。加强区域性殡葬设施建设,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善殡葬惠民政策体系,加快节地生态殡葬发展步伐,深化“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全市形成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统筹推进社会事务工作。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巩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地名管理,挖掘地名文化,完善地名公共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规范流浪救助管理。加强救助托养机构监管,深化“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行动,改进流浪救助和“寻亲服务”。大力发展福彩事业。坚持福彩公益属性,规范公益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全市福彩工作稳中求进、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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