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年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044360 发布机构:沅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5-02-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兜住兜准兜  牢基本民生底线,根据《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 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  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年审对象

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

 、工作内容

( )统  组织。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乡镇(街道)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年审,并形成工作台账。年审工作中,乡 (街道)应100%入户核实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支出和财产变 化情况。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对乡镇(街道)报送的年审资料进行 审核,入户抽查率不得低于20%;对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职工、村(社区)干部等人员及其近亲属, 以及对乡镇上报资料有疑问、群众有举报的对象100%入户核查。

(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低收入家庭认定、“单人户”保、 整户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病、 重残、退捕渔民、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特殊标 识是否标识准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等级是否合理,分散供养特 困人员照料护理协议是否签订、照料护理是否到位。重点关注死 亡、婚嫁、生育、子女就学就业、服刑、领取养老金、长期不在 救助申请受理地等特殊情况,结合年审工作对未纳入救助的脱贫 人口、防止返贫监测人口、重病、重残等困难人群,全面开展入 户走访、信息核查、数据比对等,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 好分散供养人员排查工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协助办理集 中供养手续。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对不符合政策 规定纳入救助的,坚决予以清退。

(三)精准核算。 年审工作要结合每年救助标准调整工作, 与调标补发同步开展,真正落实精准认定对象、精准发放救助金。 要认真核实救助对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详细了解家庭成员健康 状况、就业状况、子女就学、经济收入及刚性支出等情况,发现 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增发、减发、停发手续。要 科学合理组织家庭收支核算,并把核算结果作为对象认定和差额 发放资金的主要依据,不得不经调查核实,随意调整变更对象家庭收入,导致出现救助标准调整后救助金额无变化或分类普调救助金的情况。

(四)全面核对。市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在年审工作前更新完善核对平台中各部门共享信息,尤其是户   籍、不动产、车辆、市场主体、社保缴纳及领取等信息,确保年  审对象100%进行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五)及时公示。县级民政部门要将日常动态管理和年审调 整的救助(认定)状态、人员、救助金额等变化情况,及时在对 象所在村(社区)村(居)务公开栏及相关官方网站公布。涉及 救助对象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详细住址等隐私信息及未成年 人信息不予对外公开公示。

(六)完善档案。 年审形成的复审、调整和停止等动态管理 材料,应当及时整理归入“一户一档”案卷。乡镇(街道)要及时 将年审调整情况录入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开展社会救 助档案自查整改工作,规范填写入户调查表、家庭收入核算评估 表、动态管理记录表等行政文书。对于历史档案资料遗失、短缺 等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重新补充完善,坚决杜绝“新 官不理旧账”,确保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民政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 长,分管负责人具体协调、推动落实的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乡镇(街道)要将年审工作摆在重要 位置,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成立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各方力量,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核查、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年审工作做到100%入户。

(二)强化政策宣传。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号 等媒体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和办事指南,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 受理窗口公示办事流程、发放宣传单,在村(居)务公开栏、电 子屏等公示救助政策、办事流程和收件材料等,确保群众知晓社 会救助政策、办事流程、受理材料,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效能。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既不放宽政策 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又不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 员享受救助,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工作重 视不够、核查不到位、核算不精准、滥用职权隐瞒不报、失职渎 职漏报对象信息等导致违规享受社会救助政策或违规领取救助 金的,除限期追回资金外,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湖南省民政厅

2025年2月19日

 

 

 

 

 

 

 

依申请公开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长者关爱模式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知识库 知识库
分享 分享 分享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