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民发〔2024〕6号
沅江市民政局 沅江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4〕12号)、《益阳市民政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2024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4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000元/年提高到5400元/年。
二、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2024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140元/年提高到1092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500元/年提高到7020元/年。
(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155元/月/人、半护理260元/月/人、全护理520元/月/人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本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测算安排照料护理费)。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
(一)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4年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由11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
(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4年起,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由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四、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24年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80元/月提高到90元/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已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纳入2024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实施民生可感动行动管理清单,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把实事办实办好,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准认定对象。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工作,精准核算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严格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做好资金保障。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接,共同做好资金测算,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和市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积极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按照提标要求和支出责任,足额安排2024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所需资金。
(四)抓紧组织实施。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同时,认真组织好提标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4月底前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沅江市民政局 沅江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