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困难渔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施细则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220641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7-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如期完成我市渔民禁捕退捕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解决我市渔民禁捕退捕后存在的“两不愁”问题。根据湖南省、益阳市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我市渔民禁捕退捕后的兜底保障作用,及时准确将因病、因残、因灾等丧失劳动就业能力的生活困难退捕渔民,按相关规定纳入社会救助享受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一落一人”。

二、操作细则

(一)动态掌握救助帮扶对象底数。根据市畜牧水产中心提供的我市渔民初步名单数据,我市共有持证一类、二类、三类、持证兼业、无证渔民6273名,有553名享受了城乡低保,低保覆盖面为8.8%。我市正在推进社会兜底脱贫行动,通过线上信息比对与线下入户调查结合的方式,摸清困难渔民底数,我市在这次行动中,还有186名困难渔民将通过相关程序纳入城乡低保享受范畴,全市所有享受对象将建立台帐数据库和城乡低保档案,将健全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紧盯困难渔民中的在保对象、易返贫人口、易致贫人口、突发性困难群体和贫困残疾人,密切关注这些重点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并实施动态管理。

(二)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按照城乡低保认定标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通过个人申请、镇(场)街道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复查复核、信息比对、审核审批相关程序优先纳入城乡低保享受范围。对困难渔民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优先纳入低保。民政部门对禁捕退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紧盯禁捕渔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并准确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渔民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对渔民家庭中因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刚性支出明显超家庭自主收入两倍以上的支出性贫困家庭优先纳入低保。对渔民中即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又是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全部认定为兜底保障对象。一类对象为全额保障对象,二、三类对象为差额兜底保障对象。及时发现和纠正困难渔民中存在的“漏保”、“脱保”和“死亡保”问题。

(三)优化和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对禁捕退捕后渔民中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通过引导本人申请、镇场街道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场街道复查复核、市局审核审批等程序,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服务,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要求。除发放供养金外,还适时提供粮油、提供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

(四)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作用。我市渔民禁捕退捕后,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27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及时解决困难渔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积极引导符合临时困难救助条件的渔民通过本人填写申请报告书、本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农商银行“一卡通”复印件、以及全家户口本复印件,通过村、社区民主评议、审核盖章,镇场街道复核盖章等相关程序后,可在当地镇、场、街道社会事务办或沅江市民政局申请困难临时救助。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和支出型困难对象,急难型救助对象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民政部门认定的突发性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渔民、困难残疾人、低保边缘群体。困难临时救助的标准为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6倍予以基本生活救助。

(五)足额保障和发放困难渔民社会救助资金。我市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为520/月 ,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至350/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020/年,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至213/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为676/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为522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65/月 。我市将严格落实救助标准,不断提升救助水平,并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社会化“一卡通”发放低保金、供养金、“两项补贴”和临时物价补贴,使我市困难渔民基本生活得以足额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我市困难渔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局长易志斌任组长,刘赤文、李献伟任副组长,邬江、黄洁、杨骏、周新、曾雪军、赵军丹、熊毅、刘铮、王琳等同志为成员,由黄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村务公开栏、短信平台,发放宣传手册,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困难渔民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困难渔民熟悉撑握相关认定条件、操作程序和享受标准等,使困难渔民能及时享受到生活救助。

(三)狠抓责任落实。镇场街道社会事务办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困难渔民兜底保障脱贫行动,坚决查处在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回应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影响渔民禁捕退捕工作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报市纪委进行严肃问责。

 

 

 

 

 

 

 

 

 

 

 

 

 

 

 

 

 

 

 沅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7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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