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84132 发布机构:沅江市科工局 发文日期:2022-09-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是2016年由沅江市科学技术局和沅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撤并组建而成,2019年知识产权的职能划归沅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股室10个,下设4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2021年度有编制32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18个。实有人数170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3人。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益阳市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的配套措施并监督执行,研究规划全市产业投资布局,指导全市工业产业优化升级;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市国资委负责的除外)法律顾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维稳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工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六)拟订促进全市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全民创业。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九)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十一)负责组织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政策,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相关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

(十二)负责装备工业和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冶金(含黄金)、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炼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拟订有关工业行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

(十三)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五)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十六)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七)编制全市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八)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九)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金融结合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一)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和区域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二)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工作。拟订引进国内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和国内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人力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二十四)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配置中的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十七)职责调整:划入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局机关基本运转,履行其部门主要职责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经费的开支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抚恤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为了保障预算资金的规范使用,我局将财务管理工作纳入了机关管理制度,并根据要求制定机关内控手册,成立了专门的决算机构,由局长负总责,财务室负责具体编制、分管财务局长负责审核。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

我局2021年年初安排预算收入95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预算支出9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65万元,项目支出385.08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518.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万元。收支基本平衡。

2021年终决算拨款收入为282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2259.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00万元。2021年终决算支出为2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47万元,项目支出1978.54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725.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3.229万元。年末结余结转0万元。

2021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11.8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 11.8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以上三项指标均未超出预算安排。

我局2020“三公”经费支出数为1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元。2021年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下降0.25%,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其中,公务出国(境)费下降100%。

(二)项目支出

2021年我局年初预算项目资金385.08 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三项经费、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改制以及新型体、电力执法、项目绩效管理等。年初预算安排仅限于沅江市级预算资金。

三、主要绩效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迅速

2021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6家,规模工业企业达188家。

1、规模工业总产值2021年全年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449.8亿元,增速11.79%,新增产值亿元企业19家,全市亿元以上企业达102家。

2、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加值增速9.5%。

3、工业税收全市上缴工业税收5.06亿元,同比增长32.1%。其中规模工业税收(不含中联重科数据,南方水泥数据)3.23亿,占全市工业企业上缴税收的63.8%,同比增长33.5%。新增税收上千万企业一家。新增税收上亿元企业2家。

4、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全市全年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64.4亿元,增速为-0.2%;其中园区完成40.48亿元,占比62.85%,各镇办完成23.93亿元,占比37.15%。全市全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51.42亿元,增速15.4%,其中园区完成35.61亿元,占比69.27%,乡镇完成15.8亿元,占比30.73%。全市全年完成产业投资104.67亿元,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占产业投资比重48.92%,比去年同期技占比49.17%,下降了0.25个百分点。

5、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全市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28个,其中园区9个,占比32.14%,各镇办19个,占比67.86%;入库项目总投资48.99亿元,其中园区25.06亿元占比51.15%,乡镇23.93亿元,占比48.85%;其中技改投资入库总投资27.39亿元,其中园区11.26亿元,占比41.1%,乡镇16.13亿元,占比58.9%。

(二)企业品牌创建喜获丰收

今年我市企业品牌创建工作开展顺利,全年已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企业1家:湖南金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省级小巨人企业2家:沅江市恒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沅江市福利渔业用品有限公司。益阳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沅江市恒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沅江億昌食品有限公司、沅江市源浩米业有限公司、沅江市兴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中涛起重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6家。成功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湖南金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成功通过复审的工业设计中心2家: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代游艇工业设计中心、湖南鑫海股份有限公司鑫海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入围省级绿色工厂1家:湖南鑫海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益阳市工业设计中心1个:湖南星海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益阳市企业技术中心1个:湖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湖南鑫海股份有限公司获2021年新一届新湖南贡献奖先进集体。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跃先、湖南金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罗超华获得新一届新湖南贡献奖先进个人。

(三)科技创新引领不断加强

1、高企申报工作突飞猛进:通过培育,2021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截至年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9,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比例为29.8%。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0.6%。科技型中小企业8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14%。

2、技术合同交易超额完成任务。经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认定2021年我市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3.6亿元,超3倍年度目标(1.2亿元)任务,同比增长246.2%。

(四)立项争资再创新高

今年成功申报省级制造强省重大产业类项目2个,资金支持240万元;制造强省转型升级类项目成功3个,资金支持130万元;制造强省奖励类项目4个,资金支持220万元;省级移动互联网类项目成功1个,资金支持30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3个,资金支持260万元;军民融合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支持200万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456.8万元;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404.49万元;其他与益阳市级专项资金113万元;共争取中央、省市各类项目资金支持2054.29万元。。

(五)企业服务不断优化

1、工业企业减负成效明显:2020年11月底已全部清欠完成,目前无新增账款。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21年,相继出台了《2021年沅江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沅江市2021年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2021年沅江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考评办法》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预决算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1、机关重大经费开支仍停留在原来的习惯上,事前没有按规定提交预算,以致财务缺乏控制的依据,容易出现失控的风险。

2、资产管理存在资产未落实到人的制度,问题有待修正。

(二)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机关的管理制度,特别是机关内控手册,要健全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才能保证财务风险不会出现。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强化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好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二)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资产管理领域的信息化,使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更好地结合。

(三)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预决算重要性认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人员要提前做好编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制订工作时间表,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编报工作。 

(四)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规范工作程序,尤其是专项资金,必须做到先审批再办事,及时纠正拨款中的问题,力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控制预算完成率。 

 

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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