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等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10.认真做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工作。
二、个性指标
1.局党组中心组开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和宣讲。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下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普及活动。
4.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将经常性普法贯穿于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