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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旅部: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电子证照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734760
发布机构:沅江市科工局
发文日期:2023-03-0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文化和旅游办公厅关于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
一、
在证照制发方面,着重突出统一性、权威性。
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涉企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在证照管理方面,着重强化系统支撑和数据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建成了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和电子证照数据库。同时,要求建立健全数据核查机制和证照纠错机制,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数据信息质量。
三、
在证照申领、调用方面,着重强调安全性、规范性。
在证照申领方面,持证主体必须通过扫脸进行实人认证,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实人认证,市场主体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实人认证;在查询查看方面,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只允许查询本区域内的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的电子证照情况。
四、
在证照应用方面,着重增强便利性和创新性。
各地要充分挖掘发挥电子证照作用,以
“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目标,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并联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平台内电子证照的共享调用,推动实现“信息免填写”“材料免提交”“最多报一次”。此外,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还要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系统,积极调用市场监管总局等其他部门的电子证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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