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预测工作;
3.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管理市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市教育地方附加费;
4.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
5.指导监督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与使用;
6.统筹管理国家专项拨款、赠援款和外资贷款;
7.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指导所属学校的财务管理;
9.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10.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11.管理教育系统的招商引资和政府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