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管理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工作;
2.负责执行教育法规和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3.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学籍管理及保学控辍工作;
4.负责制定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教学质量监控;
5.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6.负责中小学教材及配套用书的审核管理;
7.负责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
8.负责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协助学校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
9.负责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指导学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