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综合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和主管全市价格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属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沅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根据职责职能,共设19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财务股、政工人事股、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改革股)、工交投资股(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股、农业农村经济股、服务业和经济贸易股(高新技术产业股)、社会发展股(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能源管理办公室)、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利用外资股)、价格收费管理股(市价格监测调控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评估督导股)、粮食产业发展和调控股(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军粮应急管理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行政审批改革股;另设4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市项目前期服务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市粮油检验站、市粮食与物资储备中心。
(二)人员情况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为50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58人。其中在职人员81人,离退休72人,遗嘱5人;局党组班子成员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落实相关政策的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 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 汇总全市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贯彻落实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协助完善相关制度。
4.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5. 拟订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执行政策的措施。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协助申报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执行政策的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 组织执行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现代农业改革;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执行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 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负责统筹促进洞庭湖区生态经济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落实,承担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执行重大政策的措施。参与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落实相关政策的措施。
8. 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益阳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粮食市场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组织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所属物资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储备基础和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和储备物资的统计工作;监管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0. 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执行人口政策。参与执行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落实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的执行。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1. 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落实政策的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12. 编制和执行全市价格改革规划,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药品和医疗价格除外),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价格监测和法定物品及服务的价格认定工作;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规定权限内的价格、收费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本调查和监审。
13. 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14.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改革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执行产业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
15. 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执行政策的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6. 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7. 依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各法定监管机关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职责。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审批、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8. 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9. 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42.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2.13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0.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6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5.7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2.年初总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总收入986.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86.08万元。预算总支出986.0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3.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2021年追加拨款679.4万元。其中:工作先进奖金和绩效奖金164.7万元,抚恤金及优抚支出42万元,公车补贴17万元,南湾湖军产移交补偿资金45万元,项目经费410.7万元。
2021年其他收入221.65万元。其中:洞庭湖生态整治先进奖励款、老干部党费返还1.33万元;“中国好粮油”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最低价粮食监管费、县级储备粮监管工作经费等220.32万元。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决算收入188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5.49万元,其他收入221.65万元。
5.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2021年决算支出215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61万元,项目支出979.32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284.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27万元。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7.2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8万元,比去年减少0.79万元,减少4.75%,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无公务运行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
(二)专项收入和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单位2021年项目收入996.6万元,其中项目专项经费拨款财政收入490.88万元,其他收入221.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4.07,实际项目支出979.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27万元。我单位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争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市立项争资工作经费、节能及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经费、重大项目续建资金、洞庭生态经济区建设工作经费、易地扶贫工作经费、优化环境专项工作经费、刑事案件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经费、粮食执法工作经费、“中国好粮油”品牌建设等工作经费。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规范单位的收支。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力建设洞庭湖核心城市”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发展改革工作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全市重点立项争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粮食行业等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1、立项争资情况
2021年55个责任单位,根据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研究国家扩大内需的各类投资政策,搜集经济政策信息、项目信息,围绕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领域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53.6亿元,占益阳市下达我市任务45亿元的119%。
2.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重点项目建设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共125个,总投资276.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6.81亿元,1-12月完成投资102.58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5.96%%。其中产业项目48个,年度计划投资42.05亿元,1-12月完成投资44.65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6.18%;基础设施项目60个,年度计划投资46.64亿元,1-12月完成投资49.04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5.14%;民生环保项目17个,年度计划投资8.12亿元,1-12月完成投资8.89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9.48%。
3、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1-12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3.25亿元,同比增长13.6%,排益阳第一名。其中,产业投资104.67亿元,同比增长18%,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60.4%,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工业投资64.2亿元,同比增长0.3%;高新技术产业投资13.25亿元,同比增长125.7%;房地产投资16.49亿元,同比增长7.5%。
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加快事项办理,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应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规范、便利化。不断强化网上办理深度,目前我市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比例已达86%。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改革,落实“四减一优”,推行各类便民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评价满意率100%。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13个高标准政务公开专区。二是规范涉企执法,优化法治环境。推行“服务型”执法,深入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活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审批事项管理,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四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由人民银行沅江支行牵头指导各商业银行开展精准对接,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了让利1亿多元,开辟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首贷咨询、续贷受理审批及其他投融资服务,精简审批流程30%。五是构建“亲”“清”关系,支持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企业帮扶,严格落实《沅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等政策措施,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六是深化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基本实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简报”。截至目前,共印发工作简报、督查通报13期。今年以来,市营商办已交办督办问题及上级移交线索共计80件,涉及企业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企业成本降低等多方面,持续跟进,要求迅速整改,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5、“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今年年初,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收集整理各有关单位报送的修改后的“十四五”专项规划、杨市长提问的答复和总规图片资料。经过多轮对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征集、资料补充,进一步分类统计、整理,不断完善了规划及重大项目库。8月,《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刷成书,分发至各有关单位。收集、汇总、分析各单位数据,起草《关于下达沅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22年计划指标;起草打造产业强市措施;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半年度和年度报告的撰写。
6、粮食安全与发展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成16万吨各级储备粮食轮换出库工作,确保新粮入库仓容。二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做好粮食品质安全工作。我市完成2021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测报采样数量为77个指标;督促市粮食行业协会对我市主要大米品种开展国检,及时掌握我市粮油品质信息,确保市内流通粮油品质合格。三是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推动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通过优化地方储备粮品种结构和轮换方式、发挥储备粮轮换收购的引领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各民间多元主体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实现辖区内粮食收购全部市场化。截止到12月,全市收购中晚稻149896万吨,其中国企入库57877万吨,入统民营企业收购92019吨,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井然,粮食市场价格平稳,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初显成效。四是积极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指导市内粮食经营企业建立稳定的省外销售渠道,粮食销售量稳步增长。支持引导粮食经营企业开通线上销售渠道。天下洞庭、春粮米业、旭泰米业等线上销售平台已经建成运营,销量稳步增长。五是加强粮食项目建设,完成了“沅江大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支持“中农虹光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打造省内一流粮食产业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搞好大米深加工、搭个伙自热米饭生产线建设;搞好沅江农特产品综合产销孵化平台建设。
7、物价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价格管理工作。规范中小学教育管理、规范环卫收费管理、规范交通服务收费、规范农村饮水价格、规范及调整天然气价格、规范代转供电终端价格、规范及调整各项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或降低和放开了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每周价格监测工作人员定期到农资市场、蔬菜市场、农产品市场、粮油交易市场、超市、加油站等10个采价点,对粮油类、蔬菜类、农资类等12类60种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采集,做到每周上报一次至三次。从无迟报、漏报现象。二是认真做好价格认定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价格认定程序规定,2021年完成价格认定案件97宗,涉案物金额161.57万元。刑事案件97宗,涉案金额161.57万元。
8、新能源发展和节能环保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梳理上报24个项目(区域)省“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项目;积极推进化学储能项目,就湖南汤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MW/200MWh集中式储能电站项目积极协调,重新选址我市新湾镇莲花村。积极申报南大膳镇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实时调度新能源项目进展,每月对大榨栏湖50MW光伏发电项目、龙潭沟50MW风电项目、黄茅洲分散式风电在建项目、新华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调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并网发电。二是开展自供区农网升级,按照全省自供区农网升级工作部署,配合益阳市发改委开展了农网改造升级大排查。除省电力公司供区外,我市共有漉湖、茶盘洲两个自供区,拟由国网沅江市供电公司接管。三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制定了《沅江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沅发改〔2020〕39号)共53个单位备案,已完成了27个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
五、存在的问题
工作经费有缺口。我单位主要职责是谋划沅江经济发展,主要负责立项争资、固定资产投资、争取重大项目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粮食安全与监管和价费监管等工作。这些工作涉及到全市各行各业,需深入基层调研、监督、管理,上下级需沟通、对接、协调,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相当大,有一定的资金缺口。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