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沅江市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沅江市森林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森林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沅江市森林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查处全市林区范围内发生的涉林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以及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案件。
3.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和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措施,组织实施森林防火项目设施建设。
4.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3个股室。
(一)综合股
协助局领导实施指挥调度,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车辆调度、后勤接待、财务管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开展森林法制宣传、咨询工作;负责行使警务督察职责。
(二)消防股
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火工作指示,检查、指导全市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定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和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三)刑侦治安大队
负责查处全市涉林刑事案件和林业治安、行政案件,掌握林区社会治安信息,处置林区突发事件;负责枪支、弹药的保管和调配。
3.人员情况。2023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9人,无人员增减变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8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5万元,减少18.12%,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资金和缩减公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8万元,占97.6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71万元,占2.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2万元,占64.97%;项目支出84.59万元,占35.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48
万元,减少13.46%,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资金和缩减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74万元,减少13.46%,主要是因为减少项目资金和缩减公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26.5万元,占96.06%;住房保障支出9.3万元,占3.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0%,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3.76万元,比上年减少4.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1.12元,比上年减少2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9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8万元、津贴补贴50.59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4.41万元、绩效工资15.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万元、住房公积金13.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主要包括办公费0.15万元、差旅费0.20万元、劳务费0.65万元、工会经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47.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与上年相比减少1.18万元,增少49.58%,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4万元,减少32.4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40.6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59.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35批次300人次,主要是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维修及加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57万元,减少60.45%。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资金和缩减公用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培训费预算0万元和会议费0万元。支出决算培训费和会议费为0元,本年度未集中开展培训与会议。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支出决算政府采购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3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6.66万元;设备27台,价值11.33万元;其他通用设备6台(套),价值1.28万元;资产总价值29.27万元,已提折旧16.11万元,净值为13.16万元。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7万元,到位资金7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利用公开信、宣传袋、宣传牌的形式,7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用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专项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宣传的资料印刷,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大力营造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
二、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宣传牌的设立,提高了我市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我市达到了10年森林火灾零发生的记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局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沅江市森林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重点工作
全年我局共立刑事案件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1人,其中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其中破获团伙案件2起;办理非法狩猎团伙案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网上追逃4人。全年申报公安部部督案件2起,省督案件1起。在今年全市公安机关的“冬春攻势”和“夏季行动”森林线考核中均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是做好森林公安工作的基础。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队伍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维护林区稳定,服务人民,服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抓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内务建设。
二、多维度发力,依法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破获“7.11”特大非法捕捞案:7月11日凌晨,专案组对再次作案的该团伙进行收网,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扣押用于运输渔获物的货车1台,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542.53公斤,作案工具4艘木质船、6块电瓶、1台逆变器、8条带电线拖网、3台快速充电器等。目前,该案已呈报为公安部部督案件,8月获公安部贺电表扬,11月获湖南省公安厅厅长嘉奖令。破获“11.17”特大非法狩猎团伙案:经查,2023年9月至11月,该团伙在沅江市五门闸大堤外阳罗洲镇的芦苇山里,以“音乐鸟声吸引网捕”的方式非法狩猎50 余次,非法狩猎到野鸭、夜鹭、麻雀等野生鸟类共5万余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0只。非法猎获的野生鸟类销售给他人食用,形成了“捕-运-销”全链条式犯罪模式。
三、落实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重点宣传是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利用公开信、电视、短信、简报、宣传袋、宣传牌的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大力营造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组织专门人员在进山、路口向游人及扫墓人员发放防火宣传册20000份;出动防火宣传车32台次,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专项会议12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本年支出合计2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6.12%。项目支出79.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3.88%。
按经济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4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12万元,资本性支出0.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7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办案费用支出12.83万元,森林防火5.91万元,长江大保护61.1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刑事案件13起,森林防火宣传4次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刑事案件完成率100%,森林防火宣传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4.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公安绩效目标完成13起,林地面积每公顷不低于2元。
5.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办理刑事案件完成率95%,森林防火宣传完成率90%。
6.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明显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经调查,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较好地完成了各个项目的任务,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经自评,2023年度沅江市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自评得分为90分,自评结果为“优”。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研究分析,确保财政资金能发挥积极作用,在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自评结果的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沅江市公众信息网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