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沅江市公安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沅江市公安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股室31个,2023年底实有在职人员715人(退伍军人62人),其中行政人员323人、参公事业人员62人、合同制辅警330人,离退休126人,遗属8人。
2023年沅江市公安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抓好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做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分析全市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承办全市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市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承办市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沅江市公安局全年预算支出为15444.68万元,决算支出为14060.4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1%,主要为基建项目开支、办案开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基本支出7639.11万元,按支出性质:人员经费6354.5万元、公用经费1284.6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115.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1.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9.39万元、资本性支出12.78万元。
2023年我局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89.04万元,降幅2.4%,减少原因是相较于2022年,我局2023年人员增减变化较大:行政考录20人,行政调入14人,遗属增加1人,行政调出44人,退休死亡7人,遗属减少9人,合计共减少25人。
2023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331.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经费1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3.74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用187.56万元。与2022年相比,三公经费减少25.94万元,主要因为2022年省厅配置18辆执法执勤警车,2022年付160.11万元欠款,2023年仅付133.74万元尾款,除此之外2023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情况均与2022年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项目支出14060.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349.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70.98万元,信息化建设120.45万元,渔业发展2.2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160.25万,执法办案313.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186.33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0万元。
2023年我局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8767.27,增加原因主要为2023年新增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专项1140万元,新增各“危房、无房”派出所新建,修缮基建费用、向财政局偿还2019年3126万元基建借款以及2023年开展“冬春攻势、夏季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办理例如“4.10”“8.15”等多个专案,致使办案经费激增。
总的来说,我局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沅江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6.3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商品和服务支出22.82万元(其中:办公费13.52万元,维修维护费5.7万元),资本性支出1163.5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944.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7.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1.79万元)。
2023年我局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34.3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各“危房、无房”派出所新建,修缮基建费用以及各类办公、专用设备的购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局决算总支出为21699.52万元,按照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7639.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54.5万元、公用经费1284.61万元),项目支出14060.41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70.98万元,信息化建设120.45万元,渔业发展2.2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160.25万,执法办案313.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186.33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6115.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5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3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125.53万元,资本性支出3862.32万元。
2023年我局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设立年度绩效总目标: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全力维护沅江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加沅江人民的安全感与幸福感。并根据不同部门实际需求规划部门支出标准,建设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对部门费用支出开展事前评估,事后自评等工作,对各项项目编制相应绩效目标。
我局针对部门专项明确了专班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采购办法依法依序开展招投标。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经过我局不懈努力,各项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不少项目甚至超额完成,切实维护了沅江社会面治安稳定,确保沅江人民安居乐业。
七、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全年预算支出为23390.39万元,决算支出为21699.5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77%,原因主要2023年第四季度财政拨付部分基建经费至我局,但因工程需求资金较大,故留存财政资金于2024年一次性拨付,剩余资金现已使用完毕。
八、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我单位2023年底实有辅警62人,警务辅助人员330人。辅警公用经费保障为1万元每人每年,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为5万元每人每年,希望根据实有人数划拨辅警人员经费与工作经费;近年来基建较多;且近年来我局加大办案力度,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跨省抓捕办案较多,办案成本较高,希望基建经费和办案经费能够予以倾斜重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