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沅江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法履行医保工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制度,通过“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学习医保最新政策法规,不断促进干部知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乡镇医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乡镇医保工作人员对医保政策法规了解度。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等多项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将法治宣传与医保政策宣传结合起来,重点突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一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明确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牵头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及时进行备案,严禁无检查计划进行行政检查。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利用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行扫码入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将行政执法有关信息,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留痕,归档保存;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依规议事决策水平。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医保服务质效行动,共排查出15大类462个问题,全年行政立案13起,已办结13起,约谈医院2家,罚款医院10家,切实解决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通过自查自纠、智能监控、全覆盖检查以及飞行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始终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医保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截至2025年底,共有22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书,1人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积极参加上级医保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不断提升依法依规执法水平。
五、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情况
坚持宽严相济推进包容柔性执法,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等方式,教育、引导和促进定点医药机构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全年从轻处罚10家定点医药机构,不予处罚3定点医药机构。
六、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宣传不够深入,部分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了解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理念和素养,提升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促进学以致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把执法质量关,用好用实案例指导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宣传医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积极组织开展2026年宪法日、基金安全月以及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四)全力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深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并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深刻认识基金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医疗行为和履约情况,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主动自觉整改到位,守好群众“救命钱”。扎实推进医保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全覆盖检查、联合飞行检查等多种措施,对费用增长过快涉嫌违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