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职工医院自2023年12月开始逐渐处于无主体责任人和管理人状态,已达不到住院条件。2024年5月以来没有收治住院病人,未向医保参保人员实际提供医保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5号)等规定,沅江市医疗保障局拟从2025年1月起终止与沅江市南洞庭芦苇场职工医院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现特向社会公示。对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结束前联系沅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事务中心,并书面说明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1月30日
联系人:黄星 联系方式:0737-2817103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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