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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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是否涉企 |
备注 |
1 |
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法律】 【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规章】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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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法律】 【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四十一条 【规章】 《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第三十五条 |
公民、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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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未按规定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伪造、变造登记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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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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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行政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019年3月2日修订)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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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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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进行处罚 |
行政处罚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三十八条 |
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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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协议进行处罚 |
行政处罚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三十九条 |
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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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医药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
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科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通过)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行政法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461号,2010年12月4日修订) |
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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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关资料进行封存 |
行政强制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通过)第三十四条 【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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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医疗救助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行政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019年3月2日修订)第五十七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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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稽核中心 |
【法律】 【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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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加强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沅江市医疗保障局 |
基金监管科 |
【法律】 【行政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1月15日颁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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